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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其四(一) (第1/6页)
日志其四(一)
/姐姐,谎不过三。/ (一)不止案件 人们都喜欢以各种理由来掩饰做出错事的行为,在福利院呆过一段时间的我听到最多的理由就是童年创伤,在重男轻女家庭里变坏好像是理所应当的事,但人仍可以选择走向正确的路,归因溯源罪恶者只是有利所图之人妄图改变世界的圣母精神在作祟。 人性是无法改变的,与其关心邪恶之人,不如多关心仍选择善良地活下去的人。 出于愤怒或是仇恨而做出超过正当防卫界限的违法犯罪行为,实际上与仇恨者也没什么不同。只是看上去自己的行为天经地义,可换了一种角度又只是个做错事的恶人。 想要杀掉一个人,无论用何种方式致其死亡都是错误的,但是,口头上说的,“你去死吧”、“你还是死了算了”之类的话让对方死亡的话,本质上来看,其实是“对方自己选择了死亡”这一错误方式。 但是,伤害一个人的精神,让其做出伤害自我的错误行为,又算什么罪行呢。 至少法律上来看,除了确凿证据外,很难判定教唆犯罪者做出的恶劣行径。 自然,我所判断下的正义执行行为在逻辑上肯定是谬误与诡辩,我不否认我的罪行,只是用以上诡辩思路来安慰自己,以期减轻我自身的罪恶感。 人是活在自己孤立的小岛屿中相信自己坐井观天即是全部,踏出自己的安全区就会叫苦不迭的脆弱存在。 被猎鹰欺骗爬出井口落进猎鹰之嘴的青蛙,何尝不是人类自身的写照,要留在安全区域里继续做个巨婴还是勇敢地爬出去作为猎鹰的食物呢,我情愿做个偏执巨婴。 记者的出现改变了我的想法。 一定程度上,推翻了我活着的信念。 记者要客观全面地记录、还原事实的真相,不仅记录结局,还要捕捉起承转合关进玻璃罐供人欣赏,真是糟糕的存在。 询问我案件的真相吗? 怀胎八月的妈妈杀死了睡梦中的爸爸,而后自杀。 就是这么简单。 还想听到什么真相? 孕妇不堪家暴之辱,不堪生活重压,无法容忍出轨的老公,之类的话我可以翻阅杀妻案件,将老公杀掉老婆认罪时的话语系数搬上。 杀人这件事错就是错了,还能有什么真相。 不过,一个深爱丈夫,容忍丈夫的出轨、赌博行为,总是贬低女儿的努力的女人,的确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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