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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狂(4) (第3/4页)
送我离开。 而我不知道的是,她在我离开后,也火速离开了。 * 急忙赶到雾嵐后,没有看到king,反而在他的办公桌上看见一本小说「雕花吟歌」,这本小说似乎没注意看过,我随手拿起来翻翻,一张类似书籤的卡片掉落。 我连忙捡起来,天杀的,要是被king知道我弄坏他的东西……呃,还是不要随便想像的好。 抱着必死的决心蹲下去捡起那张卡片,上面画了紫色的朔月,说有多诡譎就有多诡譎。只能说king的书籤品味真让草民我不敢瞻仰,嗯,与眾不同! 「咦?」我突然发现某个地方有点奇怪,一面是朔月,一面是全白,但上面似乎有什么被擦掉的痕跡? 是铅笔吗?我疑惑。虽然这个年代会写字不如会打字,但笔还不到绝种的地步——至少这个老爱把自己当作上古诗人的朔朔不会让笔绝跡。 是说他最近的面具越来越朴素,越有隐居的趋势了,他该不会要效仿那个自恋到写「五柳先生传」来称讚自己的靖节先生吧?还是倨傲到写下「沉休文又尚以声律,将復古道,非我而谁与」的李白?觉得全天下只有自己能把古风发扬光大。 嗯,肯定是后者,他那么乖僻又孤傲,那气质有像! 不过太白哥在本人心目中可是豪放不羈风华绝代!king还差一点呢。 「笨丫头。」熟悉的声音响起,我连忙回头,却没有看到king。我是怎么了?出现幻觉了? 我嘲笑自己的愚昧,有想念成这样吗?不过一两天没见到他而已。 可是……我好想你,朔朔。 深深的叹了口气,我把注意力放回书籤上,听说铅笔被擦掉之后会留下原本的痕跡,只要用蜡笔涂过一遍,就可以知道原本写什么了。 虽然我觉得这种等级的计俩,对方在擦掉的时应该有想到,会防范才对,但用蜡笔涂过后,还真的浮现原本的字了! ——即便明瞭不能,仍不可自抑么? 果然!是謫仙的作风!幸好king没有真的写诗,不然我可能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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