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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棒球赛 (第2/2页)
/br> 在所有球类运动中,柯思远最喜欢棒球。他既喜欢作为攻方击球跑垒的刺激,又喜欢作为守方紧盯对方的意外。所以他一直在余城的少年棒球俱乐部学习棒球。 这次代表美院参加比赛,柯思远内心有点小激动。他渴望自己在绘画之外的领域有更多的机会,甚至更好的发展。虽然父母从来没有和他说过阅读障碍这件事,但他不傻。小学时继母南若给他定制了一系列的读写学习,他早就知道自己天生在读写上和正常人不一样。 一个正常人不正常,这是人生最可悲的事之一了罢。 十四岁的柯思远身穿美院红白搭配的棒球队服,以攻方二号击球手站在场上。他感到自己浑身的血液在沸腾,他能听到脑子里盘算击球角度和跑垒速度的声音。 但是柯思远不知道,当他在场上专注的打球时,场下的观众们正在悄悄地议论他。尤其是女生。 靳方亭根本不懂棒球,她对体育一窍不通,总觉得场上是一群傻子在那跑来跑去地抢个小球。她人坐在观众席上,脑海里在背古文,背完一篇又背了背美术史。 渐渐的,她旁边响起了女生们交头接耳的声音。她们一会儿捂嘴偷笑,一会儿挤眉弄眼,一会儿又三两笑作一团。靳方亭不知道她们在讨论什么,但是听着听着,她听出来了,她们似乎都在指着场上的一个男生。 俗话说一白遮百丑。人群中最白的那个人一定是最亮眼的存在,靳方亭就这样捕捉到了柯思远的身影。 她的目光落到了他身上,距离太远,她不清他的脸,但他很高,也很白,极其专注地在跑垒。他的确很抢眼,不止是他的模样身高,似乎还有别的。 而这,正是大家议论的焦点。 女生们脸红着窃窃私语,就像等待被心上人接到绣球的嫁娘。靳方亭注意到她们的羞涩,也发现了她们的发现。 柯思远穿着白色棒球裤的样子和其他人真的不一样。其他球员的裆前都是一马平川或者整齐的衣褶,只有柯思远是鼓起的大包。而且,随着他的跑动,那个东西好像也在动。 靳方亭对于自己的发现也感到脸上一烫。她怎么能这么盯着一个男生的裆部看呢…… 旁边女生们的声音却又丝丝线线地缠绕进她的耳朵里,然后钻进她的脑子里。她听到她们说好鼓,她听到她们说好大,她听到她们说它好像习惯放在右边,她听到她们说他叫柯思远。 视尔不藏,我思不远。靳方亭在心中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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