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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王谢 第44节 (第1/5页)
“虞家称山君借检籍之事聚敛,到任所造官舍系索贿之用,造价远低于市价,证人证词在此,山君可以自己看看。” 王琅一抬手,府吏以托盘接住她手里的文书,走到山遐面前举起托盘。 山遐面色微白,拿起文书打开浏览。 和现代政府机关建筑不会轻易改址不同,三吴会稽一带的习惯是每任长官不用前任官舍,到任以后自己出资建造或购买新官舍使用。 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了唐代,官员以此收受贿赂或因此遭受构陷的记录屡见不鲜。 比如唐代杨炎将私宅出售给河南尹作为官署,他的政敌指控河南尹为了讨好杨炎,故意高估房屋价格,和市价的差额就是贿金,杨炎是监守自盗。 山遐的情况和杨炎差不多,只不过是把受贿手段从卖宅换成了买宅。 根据虞家指控,山遐在余姚建造的官舍按土地、用料、工费合计价值万钱,山遐却只付了三千,让市易者自己补足差额。 文书里条理清晰,证据详尽,即使是王琅也挑不出任何破绽。 显而易见,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利用山遐是不了解余姚物价的漏洞和他的疏忽大意,构造出他受贿的既成事实。 如今在朝中主政的王导行事宽松,不太管地方官员行贿受贿之事。 比如和王琅在司徒府做过一段时间同僚的太原王述——他女儿嫁给谢安的弟弟谢万,现在和王琅成亲戚了——因为家贫请求外任,王导准许,让他去富县宛陵做县令,结果他在任上大肆搜刮,被人告状告到王导那里,不法事迹罗列出一千三百多条,王导只是给他写了一封措辞温和的劝告信,没有派人收捕问罪。 当然,王述本身是个奇人,除了做宛陵令期间官声不好,以后多次出任州府长官,都以为官清廉,政事修明著称。 也不知道是浪子回头,还是宛陵县另有内情。 山遐也是县令,家世固然不如太原王述,但祖父是三公,父亲追赠仪同三司,起点绝对不低,不然也不可能被派到余姚做县令。 要知道东晋外强内弱,会稽这种风光秀美离京师又近的膏腴之地,历来都受士族喜爱,郡内诸县的县令一职在官场非常抢手,连吏部都无法做主,有时甚至是皇帝亲自任命。 有这样的背景在,即使山遐真的受贿,在王导主政下也不算什么大事,完全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他在县内推行严政峻法,甚至想收捕会稽大姓虞氏的名士虞喜问罪弃市,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对于文书中罗列的证词与罪行,山君可有要解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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