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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节 (第4/5页)
走?”在刘火宅向来,店小二就算消息灵通,如迷天圣教这样的仙门所在,也多半不会知道,不过,介绍一两个可能晓得路的向导给自己,应该没什么问题。 反正,神秘老人说了,在迷踪原上将那玉牒捏碎就可以,不一定非得找到迷天圣教的山门。 “第二件事则是,这附近,可有信誉卓著,可跑远途的信客?我有个口信要送到幽燕去,越快越好。若有养鸽养鹰的,那就更好了,费用不是问题。” 中原会有驿卒,可以送信,不过这里是西域大宛,驿站不通,而且驿站速度太慢,从这里到幽燕上万里,一封信怕不要传上几个月? 相比之下,鹰鸽传信要快的多了,不过,寻常百姓大多用不起这个,用得起这个的,多也不接受外来的订单,这件事,并不是那么容易。 小二一边收拾桌子一边笑了:“客官,您这两件事,根本就是一件事吗?” “一件事?”刘火宅一瞬间被说蒙了,这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怎么可能是一件事? “怎么不是一件事?您要打听迷踪原的位置,问谁会比圣教弟子更加清楚?你要给远在万里之外的亲人发信,又有什么,会比圣教的飞剑传书更快?” “您今天早点睡,明天早点起,到迷天馆前排个队,只能能排上,都能解决!” “迷天馆?”刘火宅再发疑问。 “客官,您连迷天馆都不知道?”店小二露出诧异神情,“您是怎么来到大宛的,难不成,是从天上飞来的?” 刘火宅无语,事实还真就是如此。 店小二察言观色的功夫绝对一流,一瞬间意识到了情况,神情立变:“原来是位仙师,真的是失敬失敬!”拱手作礼。 “厨房!把酒换成千年醉,炖只甲峰,烤只羊羔,再加四个小菜,快点做快点上!还有,后厢剩下多少水,都烧热了,让仙师好好洗个澡!” 厨房里本来还传来疑声,质疑把储水都用了的决定,待听到仙师二字,登时不言语了,锅碗声相碰,水火之声渐起。 所谓甲峰,就是指驼峰,驼峰分前后,两者形状有差,口感也有差,甲峰的肉色发红,质地透明发亮,口感肥嫩细润,乙峰的肉色发白,口感老韧,档次也略低一筹。 “我可吃不到这么多。”店小二对待自己的态度值得玩味,刘火宅一边思索一边摆手,“而且……给你的赏钱,不够买这一壶酒两道菜得 吧?我这人无功不受禄……” 寻常人碰到修真者,态度多是敬畏,敬畏的表象之下,往往还隐藏着嫉妒、仇恨、羡慕之类复杂的情绪,眼前的店小二却不是的。 倘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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