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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会巧遇 (第2/3页)
。” 一周后,楼鹊和沈书桦一起前往了聚会地点。一家装修得简洁而高雅的酒店,确实像是唐少爷的高端品味。 但根据楼鹊的经验,这种酒店一般都是华而不实,空有漂亮的外壳,饭菜却是又贵又难吃。可她不敢说,她怕要是唐允凑巧听到了,会嗤她一句「呵,庸俗」。 说曹操曹操到。唐允看到他们,亲自走过来迎接,“好久不见,楼鹊。你看起来似乎没什么变化嘛。” 在他的比较下确实如此。唐少爷将头发挑染成外橘内粉,扎成脑袋后一小缕。嘴巴左边多了个银色唇钉,圈着粉嫩圆润的唇瓣。身上穿着不知道是哪里的小众潮牌,工装外套上面吊着几根飘带随着动作荡来荡去。 总之和高中禁止染发、禁止奇装异服的时期大相径庭了,以至于楼鹊看了半天,才不敢置信地喊了一句,“唐允?” “是我。有必要这么吃惊么?”唐允的笑容看起来有几分得意,可见他对自己的变化很满意。 但楼鹊可不敢满意。虽然唐允这个发色更像块蜜糖了,但配上穿着打扮未免有些过于潮流,让人看一眼就要得风湿病。而且楼鹊有个刻板印象,她总感觉穿潮牌的都又凶又冷,不是善哉。所以她才喜欢晏岚、沈书桦那种不张扬的类型。 唐允对楼鹊的心情一无所觉,还在明目张胆地谈论自己一身行头都在哪家定制,花了多少大洋。 直到沈书桦咳了两声,他才停下炫耀,将目光施舍在沈书桦身上,不屑道,“咦,怎么多了个不认识的人,不会是来乞讨的吧。” 多么毒辣而又低级的挖苦。沈书桦一表人才,衣着整洁,怎么看都不会是要饭的。 楼鹊都要为他突然暴涨的攻击性昏厥过去了,好在沈书桦从容以对,“你高一的时候我都高三了,不认识我很正常。” “原来是学长啊。失敬了,我是唐允。” “我是沈书桦。” 一番多余的自我介绍后,沈书桦主动伸出手。唐允刚要握上,突然又收了回来,“不好意思,我正准备用餐呢,不想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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