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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尊穿成我侍妾 第66节 (第4/4页)
大广场觥筹交错人声鼎沸,一派喧嚣。 大乘期大能的神识覆盖极广也极强,君仲祈习惯性扫了一遍全场,却突兀发现,大广场边缘的望柱基座侧边,不知何时,静静放了一封封头黏了三根羊毛的信。 他霍地站起来。 隔壁长案后的云枫有点讶异,“君兄,怎么了?” 君仲祈眼睫动了下,若无其事笑笑:“家中传信,有点家事。” 他举杯敬了云枫一杯,二人仰首饮尽,他随即离去。 离开宴会现场,君仲祈招来一个心腹,吩咐两句,心腹很快就将那封羊毛信取回来了。 他揭开一看,神色霍地变了! …… 长街烦嚣,两排灯柱一路铺陈到尽头,天上星子明亮,与这尘世灯火相辉映。 陆霜雪和千红胖子说了一声,出门赴和君仲祈的约。 她约君仲祈在千里星晖楼见面。 她也不担心君仲祈不来,只要他看见了那封信,他就肯定会来。 回想少年,她刚回九晔城的时候,得了长辈嘱咐,君仲祈对她多有照顾,练剑喂招练得多了,两人也熟得很了。 她向来豪爽又热心助人,出门经常被人坑得兜里空空,有次连靴子都跑掉了,那时候她总会跑到君仲祈住的院子旁边,他当年院子是紧邻外围墙的,她往里头丢包着石子儿的羊毛信,说一根羊毛是有点急,两根羊毛就很急,三根羊毛十万火急。 那时候她还不是仙盟的少盟主,君仲祈的父母亲也还在世。 少年男女,两少无猜。 就算有什么,也必不是那时候起的。 而时至今日,事情过去了这么久,心平气和下来之后,陆霜雪得承认,君仲祈当初在明镜山庄说的,他从没想过取她性命,应当是真的。 他大约,就只想她让出盟主之位吧。 毕竟她和诸世家及仙盟于合界上的冲突矛盾已经不可调和了。 陆霜雪的偃金大刀,当年炼制是加了离火赤练金的,这种产于离火界的已差不多绝迹的珍稀灵矿,不但有容纳神魂的属性,它甚至还能短暂容纳修士活躯。 而大乘期修士已隐有天人之感,与巨大危机的前一夕,往往会有所感应。 这一息,已足够陆霜雪于电光石火间保住自己。 君仲祈是少有几个知道偃金刀有离火赤练金的人,甚至当年这离火赤练金还是他给她帮忙找到的。 只是他大概没有想到的是,陆霜雪对凤神珠这么执着,宁可法躯湮灭,也要一把抄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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