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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留墨 (第2/3页)
三位同届考子议论纷纷。 “果然!” 掌柜的心中一喜,赶忙恭贺道:“哦,那可真是恭喜公子,贺喜公子了!” 掌柜的躬身道喜,一脸的笑容。 那般模样,简直是比盛长权这个本人还要高兴! 虽然掌柜的之前,就已经从徐长卿的大吼大叫里听到了这个消息,不过,那也只是意外的听见了而已,并不能作准,所以他后来又找人从外面验证了这个消息,此时,能听到当事人再次这般说明,那自然是更好的。 “盛公子!” 掌柜的早在盛长权留宿之时,就已经知道了盛长权的姓名,故而此时这般道:“虽然有些不合适,但小老儿还是厚颜开口,恳请盛公子能为我家客栈留下墨宝!” “小老儿相信,如盛公子这般大才的读书种子,日后定然是能名题金榜,跨马游街的!” 掌柜的也不含糊,直接就道:“当然,小店也不让盛公子为难,只要盛公子能赏脸留墨,哪怕是只留下‘折桂’二字,那在下也愿意为公子奉上二百两白银!” 一般来说,留墨都是要写下赞美主家的诗词歌赋,不过,客栈毕竟是档次低了些,比不过那些可以直抒胸臆的大好河山,所以除了一些为生计着想的书生之外,鲜少会有人愿为其执笔。 当然,这科考之后春风得意之人在所住客栈留墨,倒也是一时的雅趣。 对此,盛长权自然是是明白的。 不过,他着实是没想到,自己不过是一个县试的案首而已,竟也能引来如此雅事,他的心里倒也是颇为高兴的。 而且,这读书人为客栈留墨也是时下风俗,且这折桂客栈的掌柜又能说出如此“贴心”言辞,倒也让盛长权心中满意。 更何况,对方是想“一字百银”,这对于盛长权来说,倒也是一笔不小的资源。 要知道,此时的一两白银已经足够普通的三口之家生活半年的口粮了,就算是生活在盛紘这样的官宦之家里,这两百两对于盛长权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了。 最起码,盛长权每月的份例也不过是三两银子而已。 时至今日,盛长权积累下来的月例,外加往年人情所收到过的小金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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