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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3/6页)
国女警!感谢布鲁斯威利在终极警探3中的演出, 如同他因为假扮美国警察的德国人把倾盆大雨的下猫下狗(raincatsanddogs) 讲成下狗下猫而识破对方,我也因为这一句“大炮打鸽子”而确定对方不是德国 警察! 而且,我虽然还不用当兵,但已经体检过,知道要是身上的刺青面积大于5 平方公分的话,就不能担任士官或军官的规定,虽然警察的系统和军方不同,台 湾和德国也没有什么军警制度的渊源(德械教导师在松沪会战都死光了),但总 是八九不离十,这样看来,那两个守住门边的男性警员手臂上也隐约有大面积刺 青从袖子露出,不是警务人员的可能性非常地高,看来我的推测正确! 很多学法律的学到后来都心理扭曲了,于馨兰教授怎么看也不是善男信女, 被陈湘宜老师恶整成这样,哪有可能三言两语就尽释前嫌;又比如我母校的某恩 师,被人在PTT评论她电视节目的发言时,气到一口气告了108条好汉,要他们 专程来嘉义地检署火鸡肉饭一日游,但是自己后来在脸书的发言却也被同校的正 妹教授告到被法院判处拘役40天。 其实正妹教授只需要对方一个道歉,恩师却拉不下脸,也不想想当初自己只 因为几句话就忘记刑法的谦抑性,大动肝火结果最后一个也没告成,徒然浪费司 法资源,现在同样被告妨害名誉却再三狡辩、坚不认罪。要知道,诽谤或公然侮 辱这种小事搞到真的被判刑是很严重的,某情色作家(就是林北我)被恐吓, 最后对方也才被判服劳役五天,得易科罚金五千元,你就知道这次我恩师被判的 刑责算是很重了。其实我两位涉讼教授的课都修过,她们都是好人,也都有学术 上的真材实料,但为何就没办法将心比心呢? 没关系,等到伟大的某总统候选人当选总统后,网路言论都不是问题啦,他 现在已经呼吁政府立法针对网路言论严格要求,以后大家都不会乱骂了,天下太 平啦,也没有犯罪啦,猪都会聪明到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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