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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书】(4.3) (第1/5页)
(3)初露锋芒 29-04-07 正式宣判后,丁典、林慕飞等人该「搬家」了,要从看守所搬到监狱里服刑。他们还算幸运,没有被送到边远地区做苦役,而是去江北的一个城市里,叫作 安北。 那座城市不大,名气在全省可不小,有两样比较出名:监狱、精神病院。 平常人们聊天的时候,想诅咒谁时,往往说把你送安北去。被诅咒者大怒, 不是大声回骂,便是挥拳就打,以释放心中的愤恨。 初到那所监狱,见到高墙大网,警察成群,狼狗纵横来去,林慕飞真有点不 适应。这里的防范之严,非看守所可比。只要一看到墙头上荷枪实弹的站岗者, 再想到漫长的二十年,心中不由的一阵阵绝望,悲愤之火再度燃起。 分狱室的时候,林慕飞和丁典分到一屋,这是意料之中。 这里的狱室,非看守所的监舍能比。若非门窗上的铁栏杆,会以为这是哪个 厂子或大学里的宿舍呢。上下铺的,屋子宽绰,十几个人一屋,干净、整齐,规 规矩矩。 进了狱室,丁典面带笑容,向狱友一一点头,尤其对这一室的管理者,叫做 长员的,俗称大马牙子的囚犯,友好地打招呼。 大马牙子只哼了哼,显然不知道丁典的来头。 林慕飞则谁也不理,没点头,没打招呼。 在大马牙子看来,这个新来的家伙太没礼貌了,必须得给他梳梳皮子,不然 的话,以后怎么管教? 林慕飞往自己床上一坐,上身大幅度弯曲,下巴快触到膝盖了,像断了骨头 似的。 「小子,你是新来的?」一个嘶哑的声音忽地响起。 林慕飞抬头一瞧,一个家伙像一棵大树一样站在自己面前。八字眉,蛤蟆眼 ,撇着嘴,胸部腆得高高的,目光中带着王者的傲气,似乎自己在他的面前不过 是一只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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