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甜蜜夫妻 第34节 (第4/5页)
,“但你可以选择是去外面国营饭店吃,还是去食堂吃。” 程蔓心想她就在国营饭店上班,每天吃的都是饭店里的供应,而且燕敏芝是原著女主,厨艺不敢说临江市第一,也能吊打大部分厨师。 这一点,从她接班后芳草路国营饭店内,不断上升的客流量能看出来。 能吃上燕大厨做的菜,她何必大老远去其他国营饭店吃饭,可新婚第二天去单位吃饭又怪怪的。 再加上昨天尝过食堂大厨的手艺,没有燕敏芝那么好,但也不算差,最重要的是离得近,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吃食堂。 “那你赶紧把钱收好,收拾收拾准备出门。”陆平洲起身下床,弯腰捡起地上的铁皮盒,递给程蔓说,“盒子也给你。” 程蔓早已彻底清醒,接过盒子翻身坐起,边捆钱往里放边说:“大丰收啊!” 看着程蔓脸上的笑容,再摸摸自己口袋,陆平洲摆出无奈模样,感慨道:“富了媳妇,穷了我,唉!” “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程蔓拍拍他的肩膀,从捆好的钱中抽出两张大团结,递给他说,“喏,你的零花钱。” 陆平洲挑眉:“一年的?” “我有这么小气吗?”程蔓柳眉竖起,下一秒又展开笑颜,大方说道,“以后每个月都给你二十块零花钱,不够跟我说,只要支出正当,额度可以往上涨。” 陆平洲煞有介事地点头:“我媳妇真大方!” 虽然昨天就听陆平洲喊过「媳妇」,但听到这称呼时程蔓仍有些脸热。不过她知道这时候很多人都这么喊,就没让他改口,打算慢慢适应。 本来嘛,婚姻就是个慢慢磨合的过程,你让一下我退一步,一辈子就过去了。 他信任她,愿意包容她偶尔的任性,她也愿意纵容他,去慢慢适应两个人的生活。 于是她忽略掉内心的羞涩,笑眯眯道:“毕竟你是咱们家挣钱的主力嘛。”既想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怎么行呢? 陆平洲:“……” 作者有话说: 二更合一,明天见…… 第26章 回娘家(捉虫) ◎这辈子活了二十一年,程蔓才发现她妈原来是最彪悍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