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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可可】(1) (第3/11页)
那年,我23岁,她20岁。我大四,她大一。 哦,对了,那是一个夏天。 于是,我约她去游泳。 我觉得游泳池是最能看出一个女人身段的地方,无论是脸上画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是身上哪里藏着油脂。你,在 游泳池内通通都得暴露出来。 我原本的打算是,如果这个可可是头恐龙,OK,游完泳后,自此不再联系,反之,则可以好好的联系联系。 可可很高,177的样子,几乎与我齐平,若穿高跟就肯定比我高了。她身材很好,有一双笔直的美腿。她穿着小可爱,配着热裤,脸上不施脂粉,性感和清纯紧紧结合了起来。我当场决定以后要好好联系联系。 我那天特意穿了件背心,和格子短裤,露出健壮的肌肉线条。我练健身。 对于女人,有的人看长相,有的人看胸,有的人看屁股,有的人看整体比例。而我,喜欢看腿。 很显然,可可有这种吸引我的条件,腿不但美而且长。 当然,上天不可能把优势得天独厚给一个女人,可可长的一般,只是有颗小老虎牙,笑起来有几分李小璐的味道。 游泳聊的很愉快,请她吃了西北狼。 当天晚上,我压抑不住自己骚动的心,发了一条短信给可可:做我女朋友吧。 她回的很快:你要是想玩玩就算了。 我回:当然不是。 她回:好。 …… 一切就这样顺理成章,简直让我有点不可思议。因为本来却是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 说实在的,我没把这当回事,我喜欢她的美貌,她的高挑,她的长腿。她喜欢我什么?不清楚。反正,我再次恋爱了,之所以要用“再”是因为在这之前,我谈过若干个。至于她,为什么要如此爽快的答应?……也许,她刚经历一场失败的恋情?也许,她需要一个床伴,不过不象。又也许,她迷恋上我线条突显的肌肉? 管他呢,重点不是过程,是结果,结果是我恋爱了,就这样简单。或许称之为恋爱,不合适。因为我并没有想去呵护保护了解她。我只是迷恋上了她的身材,她的长腿。我只是需要一个带到朋友面前不掉价的女人,她正合适。 恋情一开始打的火热。大都如此。 她发短信告诉我说,她有过一个男朋友,去澳洲了。说的好听点是和平分手,难听点就是甩了她。 她说她受伤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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