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管局日常_妖管局日常 第6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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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管局日常 第6节 (第3/4页)

宠他娘子,他娘子吃什么都是极好的。

    于是,他给他娘子的盘子里又夹了一大块炭烤牛排。

    把自助餐按三倍价格吃回本的苗滚滚,满足地摸着肚子,任由姜九易勾着她袖子,两个人大包小包地去了夜大。

    他们到后不久,终于不穿乞丐服的方美鱼也在上课铃响的前一分钟进了教室。

    苗滚滚把新发的教材给方美鱼一套:“你好好看,陈局长说了,他要亲自考核。”

    姜九易就没必要了,他根本不认字。

    不知道陈局长是怎么想的,让姜九易来夜大听课,还不如让姜九易去扫盲班学笔划音节呢。

    第11章 妖物

    上课的结果大大出乎苗滚滚的意料,她和方美鱼睡得天昏地暗,不认字的姜九易反倒是坚持下来了。

    还在书页上面划了重点。

    ——划的是她的书,姜九易不认字,没有教材。

    这就很神奇了。

    苗滚滚忍不住问:“你听懂了?”

    “大概吧!”

    姜九易还挺谦虚,“刚刚台上那人讲的一个案例,按照他说的法条,纰漏还是有的,原告未必能胜诉。”

    这还叫大概?这都能挑老师的毛病了。

    苗滚滚扶额:“你说的是哪处?”

    姜九易轻松翻到:“这一条,我用红颜色的笔画的,”

    苗滚滚连忙低头去看,从头看到尾,没看出来有什么毛病。

    姜九易轻松指出:“你看,那人说根据监控显示,被告在案发时间内出现在案发地点,并且留有指纹,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第二百一十条,可以判定被告有犯罪嫌疑,可是同一时间段的监控里并不是只有被告一人,留下指纹的也并非只有被告,难道在这一时间段里所有出现的人都具有嫌疑吗?那人还说犯罪动机和蓄谋已久,可是证据呢?并没有直接证据,被告完全可以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推脱自己身上的罪行。”

    听得一头雾水的苗滚滚:“……”

    不敢置信,他是怎么记住这些法条的,明明他在进入课堂之前还是个连字都不认识的文盲啊。

    刚刚睡醒嘴角还挂着不明液体的方美鱼:“……”

    做梦还没醒呢?不是下课了吗……老师怎么换成了姜九易。

    苗滚滚内心一片凄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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