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1979 第21节 (第4/5页)
梅所在的芙水大队,山林多,田地少,土地肥力也一般般,在之前吃大锅饭的年代,大队差点揭不开锅。这两年虽然情况好一些,但大队也没什么钱。 办厂么,一听就是要花钱的事,厂房、设备……每一样都得花钱,还要花费许多精力,而且也不一定能有效果。 大队长已经有了年纪,求稳,对于这种不确定的新兴事物,第一反应就是排斥,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郑梅理解,但是她是个有恒心的人,见办社队企业的事一时说不通,又提出,希望大队能保证她丈夫陈志生出去做木匠活是正当的,不属于投机倒把。 “这社队企业办不办,我们可以慢慢考虑,但能不能以大队的名义出一封介绍信,就说是我们芙水大队的家具厂,就是个名头,说特意派人员外出支援,这个不用花钱的。”郑梅说,“其他的一切风险,我们自负,赚不到钱也是我们的,只求队里能帮帮忙,好有个说法。” 大队长犹豫了一下,他已经驳回了郑梅第一个请求,心里多多少少有些过意不去,再驳回一个,似乎就有点不给人面子了。都是一个村子住着,说起来远近大小都是亲戚,他家的家具,也曾请陈志生帮忙修过呢,人家还没收钱的。另一方面,郑梅工作一向勤勤恳恳,还被公社领导看中,介绍她加入了党组织。真把人得罪死了,也不好。 何况郑梅这第二个请求听起来还行,不算过分,也不需要大队做什么,之前也有木匠去其他村帮忙的,算手艺活,不算买卖,只不过前些年风声紧,大家才不干了。 想了又想,大队长还是便勉强答应了:“行吧,你也算是老同志了,我们就额外帮忙一下。”说着,帮着在介绍信上盖了章。 “为支援其他地方的同志,芙水大队家具厂特派我厂技术员陈志生到贵地,帮忙维修、打造家具。” 有了一纸介绍信,郑梅底气就足了,和陈志生各自分工。陈志生负责木工的技术活,郑梅则正大光明地去附近的大队以及公社询问有无需要维修、打造家具的。 十里八乡,大约有十来年没有主动上门的木匠了。再加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实行了一年,稍微勤快点的乡里人家都攒下了一点点钱,见是芙水大队的干部笑脸上门,价钱也公道,就把家里早就需要修的摇晃的木桌、木椅都拿出来,等着陈志生上门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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