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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3/3页)
不要?反正我最后也是丢掉。”路延满脸无所谓的样子,手一收,背往后仰,像是真的要丢垃圾桶。孟图南急了,伸手一把拿过来,“……我要我要。诶,你这人真是……”路延耸肩,想了想,把巧克力也塞给了孟图南:“你拿去分给别人吧。”这怎么敢要,他推拒了:“不好吧。”“我会买一样的送回去,会说清楚。”那路延是不是还要买份水果给人家妹子送回去……?孟图南心里狂骂自己操作愚蠢,可这会儿似乎也不能上赶着去承认……明明吃的都到自己手上了,但居然没有丝毫愉悦感,奇哉怪也。上课铃响,孟图南拿着东西走回去。他拿草莓一口一个地往自己嘴里塞,还没有走到座位就吃完了。回头看一眼,路延又在低头做题。如果给这世上最讨厌的事物排序,那17岁的孟图南第一讨厌高三下午的数学课。他理科打小就不好,尤其是数学,没耐心听,更懒得想。他爸是个性格闷一些的教书匠,怪的是孟图南没半点随他,很是外向活泼。在孟图南很小的时候他爸也试图过扭转乾坤,逼着他背三字经弟子规百家姓幼学琼林,教书法教历史……或许培养也有天赋也在,这导致孟图南背书特别猛,牙牙学语时被逼着背的百家姓到现在都能一字不落地给你念出来。小时候逢年过节,孟建军喝酒一上头就喜欢让孟图南在饭桌上给亲戚表演背书,等背完了,再会一脸欣慰地看着他,说:看,随我。或许耳濡目染起到了那么一点影响,孟图南本能地亲近文科。他这一面或许是与很多同龄男生不同的,他会主动地去看书,看很多书,而这个看书的场合基本就是………讨厌的数学课。数学课他基本都拿来看课外书了,什么书他都看,只当做解闷,也不管到底看得懂看不懂,总之比数学有意思。今天看的是跟班上女生借的国家地理杂志。孟图南看得津津有味,黑板上讲着二次函数,他这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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