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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2 (第3/3页)
没有什么追求。当年在岚久面前陷害凡泽也是,那眼泪是他酝酿了好久才流得出来。可你要说他真享受和岚久在一起的时光?算了吧,他恨不得怼到自己身体里的那根棍子,戳穿岚久的胃。更不用说后来岚久看上了格老板,浩凌又去接近岚会的时光。“你还接近过岚会,我怎么不知道。”格老板惊讶。“你当然不知道,那会岚久看上你了,我总得找点方法让自己上位,”浩凌说,“何止是岚会,我他妈就差没爬上岚锦的床了。”格老板大骇,他说你厉害啊,我连岚锦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你得说说,你必须告诉我这段。浩凌又多点了一根烟,皱起眉,他说这有什么好讲的,我是见过岚锦几次,不过前提是,你得受得住岚会的折磨。不比格老板伺候岚久要舒服,在浩凌试图跟岚会交好的那段日子里,他甚至肋骨都给打折去了医院。岚会这个人脾性很糟糕,具体来说就是,岚久的喜怒无常写在脸上,你可以根据他的一句“垃圾”和“孬种”就能判断得出他是不是暴跳如雷和怒火中烧,然后抱住自己,接受他的拳打脚踢。但岚会——“他以折磨我们这些妓为乐。”岚会有很多的女人,也有很多的男人。但这些人消耗得很快,因为他下手太狠。“当初你跟我说如果我不出去和同僚分担,就让我去伺候一车的人,其实我是不怕的,”浩凌说,“因为岚会就这么对我做过。”浩凌永远都记得,岚会的那一间娱乐室。和老家伙一样,岚会也会做一些集会。那些集会不招待叔叔伯伯,却招待岚会的朋友们。那些朋友们大多是生活在父母的阴影之下,他们心中有无限的愤怒要宣泄。他们渴望彰显自己的权力,可是父母手中的话语权和地位又让他们只能成为听话的孩子。所以,他们就找这类妓去折腾,以此来显示他们的力量,以此找回尊严。浩凌表示,那是暗无天日的交媾。他不知道一个晚上会伺候多少人,也不知道谁开心了会喂他喝酒,或者给他耳光。他不知道自己的膝盖磨出了多少老茧,也不知道那些精/液是不是让他长时间不会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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