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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9 (第3/3页)
。”店员帮他把其他选购的面料都打包好,陈主管才回来,她脸上的表情就让乐知时猜到结果不妙。“不好意思。”陈主管说,“本来我们是有一批五百米的样品,是最后一批了。因为这款造价高,需求又比较少,后来就不做了,这最后一点是留给一个制作商的,据说他自己很喜欢搜集一些停产的面料,昨天刚拿走了。”“是这样吗?”乐知时有些遗憾,难怪在电话里这家面料商的老板也一直说不能卖,原来是早就被人定下了。见乐知时表情有些失落,一直不太说话的宋煜开口道:“方便说一下制作商的联系方式吗?”原本陈主管是很犹豫的,但是眼前这个年轻人给人一种可靠的压迫感,这种形容很奇怪,但的确如此,她最后还是说明了,“你们应该联系不到,这位是有点麻烦的,斤斤计较得很,是明裳的周总。”“明裳……”乐知时有些记忆模糊,倒是宋煜一下子就反应过来,“很巧,我们有他的联系方式。”乐知时拽了一下他的袖子,很小声地问,“我们有吗……”“有,名片在你包里。”宋煜向陈主管告别,带着乐知时离开这里。乘坐电梯时乐知时拿着那张一下子就被宋煜找出的名片,盯着上面的字问:“你怎么记得”我记得每个找你搭讪的男男女女。宋煜没说出口,找了个更为合适的说辞,“你应该问自己怎么昨天发生的事就忘得一干二净?”乐知时果然被他唬住了,默默掏出手机打电话,雨还在下,他站在一楼的玻璃门前,拨了两次之后对方才终于接通。“周成伟先生吗?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我,我是飞机和高铁都碰到过您的那个……对,对混血,啊太好了您还记得我。”宋煜站在一旁,看见乐知时很开心地打电话,一面还用手在凝了雾气的玻璃门上写写画画,和小时候几乎没差别。五六岁的乐知时也很喜欢在玻璃上写字,尤其爱写“煜”字,但这个字对小时候的他来说有些难,所以每次把他们俩的名字并排写在一起,那个煜字总是格外的大。乐知时很会为自己辩解,他说最重要的字才会写最大,所以小煜哥哥是他最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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