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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3/3页)
,身上就有这种气味,但这个人身上的味道要更浓烈。而安可很聪明地没有去招惹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把他当成普通租客,并努力伪装成一个真正的瞎子,杀手设下的每一个陷阱,他都老实往里面跳,希望他快点放过自己离开。而杀手也很有意思,他是在这里养伤,做饭的同时,像喂猫一样分一小口给住在这里的少年,直到有一天,警察上门了,去询问安可知不知道附近的枪杀案,见没见过外来人口,安可手抓住门框,说听说了,没见过。他如实回答了警察的每一个问题,隐瞒了这里的确在着犯人的事实。安可还是怕这个人,但已经不像一开始那么怕了,因为邻居说,死的是一个贩-毒的。他觉得这个杀人犯还不如叔叔的那些朋友坏,而稳定的一日三餐、朝夕相处,让他产生了不该有的感情。庄钦完全进入了角色,在日记本上写下今天发生在安可身上的一切,自从搬家后,他就很少像这样出门了,更是没有像这样信赖过其他人,所以“牵”这个动作,不是像剧本里写的那样,而应该是由他发起更合理。但这个动作还需要做出处理。他旁若无人地写日记,李慕发现自己已经完全被他忽略了。庄钦甚至毫不在意他们的手还牵在一起的,他一面写,一面小动作不断,被李慕牵着的左手动来动去,一会儿指尖动一下,挠他一下,一会儿握紧,一会儿又松。这让从不和人肢体接触、也不习惯于被漠视的李慕有种莫名的情绪。这小朋友的手,长得很漂亮,李慕刚才没事观察了下,手背皮肤很好,手心很滑,手指修长白皙,指尖却有薄茧,是吃过苦的。顾不得去看那一场早已背下来的剧本了,李慕反而是侧头看他的表情,看他写写停停,脸上的表情有很细微的变化,停笔的时候,他闭了闭眼,好似在思考,笔就从日记本上滑了下去,掉在了车厢地毯上。庄钦发现笔不见了,下意识弯腰在光线并不算好的车后座底部摸索,让李慕正打算弯腰的动作一顿。他头顶抵在李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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