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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3页)
撞到柜子上,恨不得把自己的手给剁了,恨不得车子启动之后加满油门撞向什么硬邦邦的足以使我们两个人当场昏迷又不会死掉的东西。但是我知道我做什么都不能改变他的决定,就算头破血流被送进医院,醒来之后他就会走。除此之外,我还能肯定,如果我不屈服,不送他离开,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陷入难以消磨的后悔中。我就有这么一个不争气的优点,不论什么时候都会选择从长远?来看更有益的选择,哪怕当下会把自己搞得难受到恨不得发狂。开车去机场的路上,楚悉跟我说了两句话,一句是车在高速上飞奔?时,他让我开慢点。还有一句可算是跟我有关了。我从小就有情绪不好时抠大拇指的习惯,下手没轻没重,总弄得裂口流血。在车子排队盘上航站楼的期间,他突然捉住了我的右手,说,流血了。楚悉从以前就这样,他从来不会用“别这样”、“不许这样”的话来制止我荒唐的行为。他永远只是陈述事实,像个百科全书。楚悉搬下行李,冲我摆摆手,转身朝候机大厅走去。我冲他大喊,不许走。他回头冲我笑了笑,脚步没有停的意思。我控制住自己的双脚,绝不会下车,我绝不会去追他。你今天要是走了我们就分手,我说。我已经妥协了,我加上了“今天”?这个时间限定,我只是让他今天别走而已。楚悉这回连笑都没冲我笑。望着他黑色的背影消失在五颜六色的人群里,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被弹弓打中的麻雀,从枝头坠了下来,持弹弓的小孩快乐地飞奔而去,寻找下一个受害者,根本不看一眼我这只死鸟。其实这句“威胁”一出口我就没了底气。我和他谈什么分手,我求了他无数次,他从来就没答应过要跟我在一起。我们只是室友。楚悉离开的第三个月我告诉他?我和樊忆川在一起了。他回复说,嗯。这个“嗯”字气得我三天没理他,第四天我忍不住了。我有觉悟,知道他不可能主动跟我说话,三天也就够了。我开始在给他发去的每一条信息里都提到樊忆川,讲他的各种事情。经常是我洋洋洒洒写了一大段,楚悉就回我三个字——挺好的。有一天他终于回了条不一样的,说,他是我介绍你认识的,你说的这些我能不知道吗。我都能想象出他那种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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