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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2/3页)
r>男子眼中的平庸已经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疯狂与残忍,似乎还迸裂出数道血光。那滴着鲜血的匕首尖直指人群,一时间,恐惧令空气凝固,如巨石一般挤压在目击者心口。数名父母不在场的小孩正低声哭泣,而现场的成年人们——从工作人员到顾客,被吓懵了也好,胆怯懦弱也好,竟是无一人挺身而出。被刺穿咽喉的男孩儿终于不动了,男子扯出一记狰狞的笑,旋即以极快的速度,抓住离自己最近的小孩。小孩惊惧的哭声仿佛溃逃的号角,佘群第一个冲出消费区,身后跟着争先恐后的逃命者。很多人喊着:“他身上有刀!”男子怪笑着将手中的小孩摔在地上,那稚嫩的头颅与冷硬的地面相撞,发出渗人的闷响……书瀚咖啡馆从未发生过任何恶性事件,直到第二起杀戮已经发生,当值工作人员才哆嗦着通知商场保安。一切已经晚了。男子杀红了眼,擒住又一名毫无抵抗力的小孩,像披着人皮的野兽终于撕碎伪装,露出恶臭的獠牙。消费区顿为人间炼狱,人们鱼贯而出,唯有一名身材高挑的女性逆着人潮闯入其中。时间往前推三日,明恕结束了在公安部特别行动队长达一年的骨干培训,回到冬邺市。接到特别行动队征召时,他已是冬邺市公安局刑侦局重案组组长,常年战斗在刑事案件第一线,和无数穷凶极恶的歹徒正面过招,侦破过大量难案要案。“明恕”这俩字儿,算得上冬邺警界的金字招牌。特别行动队的培训不比重案组执行任务时轻松,“培训”只是对外说法,亲历过的人有更形象的解释——炼狱。明恕在“炼狱”锉碎了一身骨,重塑了一身皮,还未回来就打过申请,讨要一周假期。此时,他正睡饱了觉,独自在M.E.S商场选购新款男装。这位刑侦局一等一的高手今年28岁,1米85的个头与深邃立体的面容撑得起任何造型别致的新装。偏巧他虽然身为重案刑警,却不像多数刑警一般忽视外形,反而相当在意穿着打扮,不办案的时候花哨得理直气壮,扎在人群里永远是最酷最惹眼的一个。书瀚咖啡馆出事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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