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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7 (第3/3页)
是特殊职业特供品了,有些地区打架斗殴用的就是这种斧头。农村劈柴、搞家装也时常用这种斧头。”肖满说:“是这个意思。”明恕冲邢牧一扬下巴,“继续。”“斧头的来源我们会再查。我想分析一下凶手砍掉沙春双手的原因。”邢牧双手呈半握拳状,抵在颈部,“凶手在勒死沙春的过程中,沙春像这样挣扎,想将麻绳扯开,很有可能抓伤了凶手,或者是抓到了凶手的衣物纤维。前一种情况,沙春的指甲里就会留有凶手的血液或是皮肤组织。后一种情况,我们可以根据衣物纤维划出侦查的大致范围。凶手为了避免自己的DNA信息被我们提取,或者避免我们得知TA穿的什么衣服,所以砍掉了沙春的双手。”肖满举手,补充道:“沙春身上没有发现能够提取DNA的痕迹,凶手的信息很有可能只留在那双被砍掉的手里。”“不。”明恕突然打断,“这有点矛盾。”邢牧问:“呃……哪里矛盾?”明恕说:“凶手既然带着斧头,为什么不用斧头杀死沙春?用斧头砍显然比用麻绳勒更方便。沙春没有服药也没有被投毒,那说明当时是清醒的,具备反抗能力,凶手用麻绳勒时就不担心失手吗?”邢牧说:“凶手可能认为,劈砍会大量出血,而勒颈会避免这种情况?”“那凶手带斧头的目的是什么?”明恕站定,“难道只是预计自己会被沙春抓伤,所以带在身上用于砍掉沙春的手?”易飞道:“明队分析得有道理,凶手准备了斧头,却采用勒颈的方式杀害沙春,这的确有点奇怪。凶手带斧头的目的是什么,直接关系到TA砍掉沙春双手的原因。”邢牧精通法医学,但在案件本身上,有时跟不上明恕和易飞的思路,“凶手不是因为沙春指甲里的东西而砍掉沙春双手?”“很有可能,但不是唯一的可能。”明恕说:“如果只是因为发现沙春的指甲里有自己的血液和皮肤组织,那凶手可以只砍掉沙春的部分手指,或者不用那么麻烦,直接用刀将贴指甲那一面削掉。砍手腕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日常用的小刀砍不断,必须是斧头或者管制刀具。这就回到了我们刚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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