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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3/3页)
>明恕胡乱在胸口擦了擦,就将毛巾搭在肩上,“疑点和线索都太多,我得整理一下。”萧遇安说:“不着急,一条一条来理。侦查进展已经汇总到了我这里,确实,沙春周六晚上打车去演艺集团,并由西侧荒地进入园区这一举动太不同寻常。”“我回来的路上,一直在想,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明恕说:“第一,是凶手让她这么做,凶手是个她非常信任的人——否则她一个单身女性,不可能大晚上不顾安危去那么危险的地方。那问题就在于,这个人是谁?他凭什么能让沙春听令于他?照这种思路,凶手是演艺集团同事的概率很低,更有可能是沙春在别的地方认识的人,比如……”萧遇安打断:“你忽略了一种情况。”明恕问:“什么情况?”“这个人不一定需要得到沙春信任。”萧遇安说。明恕蹙眉想了两秒,“TA可以用音乐去‘要挟’沙春?”“对。”萧遇安打开平板里雍欢接受问询时录下的视频,“沙春的母亲说,沙春从小就天赋不足,为了力争上游而拼命努力,这是她性格里最显著的特点。任何时候,沙春都是把‘进步’放在第一位的。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位沙春的同事问沙春——周六晚上有空吗?我改编了一首曲子,很想和你一起练习一下。沙春会是什么反应?”“你的意思是,杀害沙春的人在屈星、孙静、吕卉这三人之中?”明恕说:“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几人里,暂时不考虑那三位后勤人员,剩下的就只有他们。”“我只是在你的想法里补充这一条。”萧遇安说:“因为你刚才已经打算将演艺集团的员工排除出去了。技侦那边刚刚传来消息,吕卉在演出后和朋友去了酒吧,酒吧的监控能够证明,吕卉没有作案时间。至于屈星和孙静,他们都自称因为太累而回家,但目前还没有人能够证明,他们真的回家了。”明恕立即找出屈星和孙静的资料。屈星,男,33岁,主攻琵琶。孙静,女,29岁,主攻古筝。孙静和沙春在乐团里弹奏的是同一种乐器。在任何单位,同样职位的人都不免被拿来比较,互相较劲的也大有人在。孙静也不算特别有天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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