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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1 (第1/3页)
安:“嗯?”明恕笑道:“我送你戒指,你却夸别人长得帅?萧局,你这特么的……有点儿渣啊。”第118章狂狼(02)公共场合不宜过分亲密,即便穿的是私服,萧遇安也没有将突然皮起来的明恕怎样。梯门打开,这趟运气不错,里面竟然没有人。倒不至于要在电梯里做什么,但狭窄的密闭空间里没有旁人,周围只有彼此的气息,也算是一桩捡来的便宜。两人站在电梯后方,萧遇安没动,明恕将手伸过去,团在萧遇安手心里。萧遇安垂眸,以一种无奈又纵容的口吻道:“明队。”“唉——”明恕装愣,“什么?”萧遇安说:“你手也有这么大了,怎么还要往我手里放呢?”相同句式的话明恕仿佛以前就听过,花了一秒钟回忆,终于想起来了——小时候,他怕冷,一到冬天就喜欢挨着萧遇安。萧遇安的外套如果扣得严严实实那就罢了,如果碰巧没有扣上扣子或者拉上拉链,他便要行动了,先是靠近,然后趁萧遇安不注意,一下子栽到萧遇安怀里,得逞之后还扬起脸蛋直乐。每次他这么做时,如果被萧锦程看到了,都会被萧锦程骂像只狗。他也不在意,狗就狗吧,萧遇安的衣服里暖和,暖和的地方谁不喜欢呢?再说,萧家那只正儿八经的大狗叫程程,跟萧锦程一个程,又不叫恕恕,他如果是狗,那萧锦程也是狗,而且是只没有怀抱可以钻的狗。这么算下来,还是他划算一些。小孩子的逻辑就是这么奇怪,加上萧遇安从来不撵他,他便钻得心安理得,直到后来从男孩成了少年,才意识到自己这行为有多幼稚。但习惯已经成自然,成年后的某一年,萧遇安执行完特别行动队的任务,来冬邺市看他,那时正好是冬天,萧遇安穿着一件长款羊绒大衣,没有扣拢,脖子上挂着一条深灰色的围巾,正在小区附近等着他。他一眼看过去,腿竟然有些发软。萧遇安笑着招手,手上戴着黑色的皮手套。他赶紧跑过去,抱住还不算,一手拉住萧遇安大衣的一侧,将自己挤了进去。得亏那时已经是深夜,他们站的位置也偏,没有被路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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