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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8 (第1/3页)
倒是不奇怪,有人家中养了狗,喜欢狗,给狗洗澡,或者和狗玩耍时,狗毛都可能飞到嘴中。但被害人舌头下方的狗毛一共有21根,这不可能是不小心吃进去的。”邢牧说:“我觉得有可能是凶手故意放在被害人嘴里。”“狗毛藏在舌头下……”明恕走出几步,转身,“这是凶手的‘标记?’凶手想通过这21根狗毛,传达什么?”“尸体嘴里有狗毛,而尸体的脸和脖子被流浪狗啃食,这两者之间是否有某种联系?”易飞道:“邢哥,这些狗毛有没有可能是狗在啃食尸体时留下的?”“可能性很低。”明恕摇头,“如果是流浪狗留下,那应该凌乱分布,而不是全都聚集在一个位置,这是凶手故意留下的信息。对了邢哥,你确定死者身上的啃咬伤都是流浪狗造成?”邢牧说:“你怀疑是人造成?”“冬邺市没有出过‘吃人’案,但在别的城市,最近几年‘吃人’案呈上升趋势。”明恕说:“上半年我在特别行动队就参与过一起,凶手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开连锁健身房,中产阶级,离异,儿子在国外读书,在我们逮捕她之前,她已经杀害了八个29岁以下的男人,这些人全都是她健身房的客人。这个女人有钱、有貌,算是事业有成的女强人,可在她光鲜外表的背面,却生活着一个以吃人为乐的怪物。”邢牧打了个寒战。明恕继续道:“她杀死他们,不是因为仇恨,反倒是因为喜爱。她吃掉了他们的膀胱,然后将尸体分解丢弃。审讯时,她说膀胱的状态能够反映一个人是否年轻、健康,他们的膀胱都十分美味。”邢牧脸都白了,捂着小腹说:“我要去厕所。”“这个案子给我的印象太深了,人吃人,不是因为恨,而是因为所谓的‘爱’。”明恕放下尸检报告,靠在桌边,“今天一听说尸体的脸被啃食,我第一想到的就是被人啃。”别说邢牧,就是易飞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啃脸狂魔’在国外的确出现过,且不止一次。但现场咱们都去过了,那儿野狗特别多,尸体被野狗啃食不奇怪。”“我在现场想过一个问题。”明恕抄起双手,“那条巷子住着大量流浪狗,它们的数量已经庞大到不怕人的地步,我们在那儿做痕迹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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