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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5 (第2/3页)
“男性,对光丹路、纺织路非常熟悉,是长期在这两个地方出没的人。”萧遇安说:“他杀死孟珊,没有泄愤情绪,不图钱与色,最古怪的是在孟珊的舌头下方放了一戳狗毛。孟珊下唇的3厘米锐器伤可能暗示着,凶手破坏了孟珊的嘴唇,或者是直接拿走。在一些连环凶杀案中,有的凶手割走了被害人的肾脏,有的选择性别器官,但割走嘴唇的,好像还没有先例。”明恕再一次想到在特别行动队侦办的“膀胱案”,那个女杀人魔杀害那么多年轻男性的原因仅仅是想得到他们“健康而富有活力”的膀胱,她认为食用他们的膀胱,比上美容院、吃保健品更能让自己青春永驻。而老一辈人向来有种说法,叫做“吃哪里补哪里”。明恕边想边说:“凶手心理变态,对自己的嘴唇不满意,反倒是喜欢孟珊的嘴唇。那个3毫米的锐器伤正是他割下孟珊嘴唇的证明,而他将尸体抛掷在风水巷的垃圾桶中,是为了让那里的流浪狗啃食掉孟珊的面部,从而掩饰他割掉孟珊嘴唇的行为。”萧遇安盯着显示屏上孟珊的照片,一时没有说话。明恕唤道:“萧局?”“你现在的思路是越来越变态了。”萧遇安说。明恕怔了下,“不对吗?”会想到这种可能,是受到“膀胱案”的影响,如果不是上半年亲自审问过那个女魔头,此时他也不会根据那个仅有3毫米的锐器伤,分析凶手吃掉了孟珊的嘴唇。“没有不对,感叹一下而已。”萧遇安说:“一个优秀的刑警,必须能够站在犯罪分子的角度,分析、理解他们的心理。你这么想,没问题。但我有一点疑问——凶手对自己的嘴唇不满,希望通过吃喜欢的嘴唇来改变现状,那他为什么不去杀男性?”明恕没有立即反应过来,“杀女性更加容易?”萧遇安摇头,“你也认为,凶手是男性,对吧?”明恕这回理解到了,顿时皱起眉,“凶手是男人,他对自己容貌不满,想要‘吃哪补哪’,那他瞄准的应该是男人!女人的嘴唇再好看,也不适合长在男人的脸上!”萧遇安说:“不过这是基于‘吃哪补哪’的推断,凶手的目的到底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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