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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刚刚男尸起来的那一下,盖在他身上的白布飘了下来。一张塌陷下去的脸狰狞的出现在常叔的眼前。对于诈尸来说,你站在它身边越动,它就起的越快。这东西是越起越快,越起幅度越大,直到双脚完全贴地它就彻底能走了。它是跟随着人的生气走的,你跑的越快它跟的越快。一但被它抓住,它就会把手死死的扣进人的骨肉中,无论怎么掰也不会放手。“小全子,你见过这阵仗么?”常叔看一眼面前跟条活鱼一样乱蹦的死尸,膈应的点了根烟去跟成全唠嗑。“……叔,您这个时候唠嗑,合适吗?”成全都快哭了。他的亲叔叔喂,这男玛丽都快站起来了喂。“急啥,那不有你二哥么。”常叔心大的继续墨迹。“小全子我跟你说,我第一次见这玩意儿还是在我小时候呢。”常叔今年六十多岁了,他第一次见到走尸还是在他们镇外的白骨寺。白骨寺原来是个糖厂,后来糖厂出了人命被查封倒闭了,镇上就派人盖了座寺庙。寺庙里没和尚,那时候的农村人念过书的少,大字都不认识几个更别提念经了。不像现在的和尚,都是大学生,甚至还有研究生。镇上的领导就应付似的盖了个寺庙,充了一只好大的文化大尾巴狼。搞得上面真以为他们镇人人都有文化似得,还给他们镇搬了个文化名镇的虚名。镇长也趁机升迁了。那时候常叔小,不懂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后来人老了,见多了,才知道那都是镇长一手策划的。糖厂死的人姓金,封场盖庙那叫押宝。镇长压住了这块“金”子,所以他高升了。不过报应,没过几年镇长他儿子就出车祸死了。镇上当官的不管那寺庙,大家也就无所顾忌。那时候不少流浪汉死掉都没人认尸,镇上的人就把尸体都放在了寺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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