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4 (第2/3页)
>慢慢的,毛弥睁开了双眼,他看着那些沉浸在歌声里的人们,他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歌里的奥尔弗斯,他变得自由,变得无惧,此时的他是一个歌手,一轮太阳,或者一个瑰丽的春日。曲调从温柔慢慢上扬,毛弥的兴致也随之升起,渐渐的开始随着旋律微微摇摆了起来:“是你教导万物聆听,我记得一个春日的傍晚,白马从村庄跑来,它欲独守草原之夜,它奔腾,任凭粗暴的羁绊席卷,卷曲的鬓毛拍击脖颈,起伏的节奏多么酣畅!”唱到这里他几乎已然带了一丝摇滚的意味,不同于原唱在此处的歇斯底里与疯狂的高音,毛弥面上依然平静如水,但人们都能从他听似平稳的歌声中听到那无比的热烈与狂热,仿佛刚从温柔乡中坠落到了无边草原,跟着万马奔腾,不舍昼夜。“好!”一个观众忍不住鼓起了掌,人们纷纷与他合唱,终于完成了街头演唱会最重要的一环,也是最激动人心的时候。一曲完毕还没有人离开,而是都摇臂呼唤着继续来。朱利安兴高采烈地拍毛弥的肩:“太尽兴了!再来再来!今天是我在圣罗纳街边最开心的一次,你和我合拍得要疯!”冰箱虽然听不懂,却也跟着汪了两声,一副胳膊肘往外拐的模样。唱都唱了反响还这么好,毛弥更不愿意现在去扫别人的兴,索性真放开了胆子继续唱了。一首接一首,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形成了一副盛景,到中途他与朱利安一起唱了一首欢快的合唱曲后,其他地方的组合也跟过来凑了个热闹,架子鼓贝斯手风琴,甚至长笛都出现了,两个人的组合霎时间就成了一个音乐团,就连跳舞的也来凑了一份,带着观众们舞动着身体,热闹非凡。到这时毛弥已经完全激动了起来,忘记了这里是哪里,自己又是谁,他只知道这是一次狂欢,萍水相逢又振奋人心的狂欢。早已有人将全程都录了下来,画面中这一群人各自演奏着乐器,各个人种都有,分明是陌生人却合作无间默契无比,五花八门的乐器融合得宛如天籁,而被他们簇拥着的主唱帅气纯净,面色微微发红,跟着节奏唱得极其尽兴,甚至还有一只白色的小幼崽在他们腿间穿梭,跟着叫唤,仿佛也在唱歌一般。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