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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0 (第1/3页)
是汗。”秦司笑,笑得勉强,随便胡编乱造的道:“我梦见宁邺战死了。”赵以辜摸着他额头的手一顿,眼中飞快的闪过一道幽深的光芒。第122章大司马家的小郎君13裳菊花会那天,吹着干燥的冷风,虽然艳阳高照,但是丝毫暖和不起,以往的时候,还是夏月的余热期,今年就像是冬月的提前期。秦司坐在车轿里,手里捧着暖炉,靠在椅背上打着瞌睡。“到了,公子。”小书童敲了敲车沿的新木,轻声道。秦司勉强睁开眼睛,揉了几下。他今天没带赵以辜,因为赵以辜的身份并不适合来这里,而且他是宁邺的夫,像这种带家属的场合,把赵以辜带来的话,会惹来很多非议。整理了衣服几下,他态度傲然的下了车,小书童跟在他身后。守着宫门的侍卫所属宁邺管辖,对秦司自然是尊敬得很。赏菊花会的地点是在皇贵妃的椒房殿的花厅。秦司到的时候,来的世家公子小姐不少。他们分坐于两端,中间用一个琉璃花鸟半透明屏风隔开。谢邵君是一个美人,无论从女子,还是男子来看,这都是无可否认的。“啧,这不是谢公子嘛。”阴阳怪气的声音响起,秦司看过去,是一名穿着蓝衣锦袍的少年,少年看起来倒是清秀的,可惜不怎么显眼,他面带鄙夷之色,道:“宁司马在疆场征战,你却在家里挥金败银,真是辱没了宁司马的威名。”少年和谢邵君从小就有过节,同是家族嫡子,待遇却天壤之别,谢邵君行事又是嚣张无所顾忌,曾经嘲笑过他,这梁子就这样结下了。秦司低头看了看自己。衣服是专门在南朝最奢侈最有品格的笙衣坊订做的,花了三千两银子,织绣精妙,几饴鬼工,鞋子也是在笙衣坊订做的,花了二千三百亮银子,一针一线,皆是飞绣,头上的玉簪则是宁邺从边疆给他送回来的,听说价值连城,白狐披风也是宁邺送来的,这纯正的白色在南朝几乎是找不到的。感觉自己像是穿了一个国家,这是秦司此时此刻的感觉。宁邺真是富可敌国呢。他抬头,看向那个少年,“我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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