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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2 (第3/3页)
有些清明,好像自己是个局外人,像个魂儿似的在空中飘荡着,看着十七岁的自己与慕轲坐在房顶上,互相商量着称呼。就跟看了一场戏一般。洛安歌在梦中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难怪慕轲现在要叫自己宵宵,原来是有这么一出。洛安歌心生庆幸,幸亏当初自己起的假名是取了宵征中的一个宵字,若是随便起了一个类似于洛三洛四这样的,跟自己毫不相干的字,那听慕轲叫起来多膈应啊。房顶上的洛宵说了一个好字之后,耳根便有些红了。如今的洛安歌虽然脸皮甚厚,胡搅蛮缠都不带喘的,一句话就能噎死一片人,甚至让太子都忍不住想揍他,但彼时的‘洛宵’才十七岁,正是容易害羞的年纪。宵宵这样暧昧的称呼,且是从慕轲口中情意缠绵的叫出来,洛安歌不免春心荡漾了。于是洛安歌脱口而出,“其实我,我自从那天在街上看见你,就想把你收为男…不是,就喜欢上你了!”说完之后洛安歌又有些踟蹰,捏着手指犹豫道:“但你我皆为男子,若是相恋,必然会遭世人所诟病,你不答应,也算情有可原,我不怪你。”慕轲没说话,只是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从身上解下了一个东西,俯身系在洛安歌腰间。洛安歌一怔,拿起拿东西仔细一看,见这是个白玉骰子配饰,月白色的樱子,镂空骰子中隐约可见一颗鲜艳欲滴的红豆,相思红豆。慕轲伸手摸了摸他的脸,低声道:“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宵宵,我的心意,你可明白了?”这是定情信物。洛安歌一下子哽咽起来,忙不迭的摸着自己身上,也想找出个相配的东山与三夕西赠给慕轲。可他出来并没带什么金贵的东西,只得掏出小佩刀,割下自己一缕头发,赠与慕轲,“我们这边有规矩,青丝赠情郎,我的心思,你也明白了吗?”慕轲笑了,将那缕头发装入锦囊之中,收入心口处的衣兜,低声道:“我懂了,宵宵,今日别离,不必忧愁,一年之内我必然会回来找你的,重逢之日,便是相依之时。”梦中的洛安歌不远不近的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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