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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3/3页)
暗之森能拦住自己。他可是漂泊在各种位面,曾经杀死过神的法师,哪怕只是比较下等的神明。和猎杀巨龙,统一大陆这些相比,弑神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它代表了实力从量到质的变化。普通情况下,就是一百个达到了传奇这一阶级,无限接近于半神的强者,也未必能对一个低等神明造成根本性损伤。神说要有光,就真的会有光。实力的差距来源于对规则的根本性领悟。而根据李明光的研究,很多神的领悟都不是来源与自己,而是神格。神格究竟是怎么诞生的?这是他在挂掉之前一直研究的,触碰到禁忌领域的问题。不过他这个人就是比较喜欢挑战禁忌:)李明光站在常暗之森不远的地方,森林入口处的路标指示格外引人注目。路标上是血红的大字。“内有大型魔物出没,危险!!!”李明光只是扫了一眼路标,就抬脚走了进去。本来,无法舒舒服服借助交通工具抵达诗歌之邦诺特埃尔这件事已经让他不太开心了,再走弯弯曲曲的官道绕路,他怕是要直接疯。太浪费时间了,对于法师来说,时间就是用再多金钱也换不来的宝贵学术经验……当然,金钱不行,但是珍贵的魔法材料可以。横穿常暗森林,李明光未尝没有顺路看看有没有什么材料的念头。他本质上是一个对更高更远的目标之外,任何事都兴致缺缺的人,古怪冷漠还懒惰。只有当最省事的途径行不通之后,才会考虑其它办法。说到底还是里芬的错,早知道他当时下手应该重一点,让他变个几周的羊再说。之所以得名常暗,是因为森林内部枝叶繁茂,将外面的太阳几乎遮蔽得严严实实,只偶尔有几束零零星星的光线漏进来,格外引人注目。李明光没找到什么珍贵药草,考虑到目前的经济状况,他看见都常见品种都摘了一些,以备不时之需。他堂堂一个传奇法师,哪怕被追杀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穷困狼狈过。而且森林里的魔物远比人类敏锐,那些弱小的魔物在感知到气息后远远开溜就算了,哪怕李明光故意露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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