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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8 (第2/3页)
了一眼,也不知道白小宝会拿什么回来,依着他爱吃的个性,本来是拿鸡腿没错,只是,鸡腿不在白小宝的食物范围,如果把今天桌子上的鸡腿换成了牛奶,那今天的抓周就完全的没有悬念了。白小宝走到了桌子前面,把所有的东西都看了一遍,还伸手摸了摸,一会儿拿起这个,一会儿又拿起这个,一群人都被他弄紧张了。终于,白小宝把眼睛锁定角落里的在那把枪上面,这个东西实在是很新鲜,他以前没有见过。他把枪拿在手上,枪是真枪,就算是卸了子弹托,还是很重,他险些拿不走,双手把枪抱在怀里,大声叫道,“哥哥,哥哥。”这个哥哥自然就是叫的林谒。林谒愣了愣,走了过去,蹲了下了,和白小宝平视,“怎么了?”白小宝费了吃奶的劲儿把枪塞在了林谒的怀里,“哥哥,这个送给你。”他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完全是因为他拿不动了,而且这儿,他可以和哥哥随便的撒娇。林谒把枪拿了起来,“你的东西,为什么要给我。”“因为我喜欢哥哥。”瞎闹的,完全是因为他觉得太重想让一个人帮他拿,而且不想把这铁疙瘩要回来。白小宝说完了话,没理呆在原地的林谒,往回跑,跑到了白穆的身边,说了十分有建设性的一句话,“爸爸,我饿了。”一群人完全呆在了,这真是状况百出的抓周。所以,白小宝最后选的是枪,然后他把枪毫不犹豫的送给了林谒……两个人的命运也许就是从这一刻开始交织在一起,不可分割。☆、第八十七章转眼睑,白小宝已经三岁半了,当然,这也就意味着一件事情,他必需去上幼稚园了。一大早,白穆就帮着他把衣服给穿戴整齐,看着一脸愁云的白小宝说,“儿子,幼稚园里面有很多小朋友,可有趣了,你会有新的朋友,这样你就不会每天念叨哥哥了。”白小宝最近有些的情绪低落。因为林谒再上了初中一年后,就选择了寄宿在学校。一个星期才回来一次。现在是冬天,白小宝哈出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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