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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2 (第1/3页)
ernova。唱歌不是他本职,但也不至于真的唱很烂,否则在酒吧代主唱时早被人哄下台了,可是在隋轻驰面前开口和在一群酒吧客面前开口完全不一样,那种胸口握紧,嗓子发紧,又期待又忐忑的感觉,太不一样了。也不是自惭形秽,但是能当着隋轻驰的面自信满满地唱完一首歌的人,应该凤毛麟角。Oasis的歌调子对他来说都有点高,唱到副歌时破音得一塌糊涂,他自己都不忍卒听,他是真不知道隋轻驰是怎么听得下去的,如果他们两个不认识,隋轻驰碰巧到酒吧来听他唱了这首歌,恐怕早就受不了了。这可是Oasis,是能让隋天王和人干架不惜脑门缝针的乐队,好的情况是他被隋轻驰当面吐槽:“唱这么难听当什么主唱?”差一点的话,保不准隋轻驰又能和他的乐队打一架,前提是他拉不住双方的话……谭思和AK他都能拉住的,隋轻驰他是真没信心,要是他对素不相识的隋轻驰伸手了,总觉得会被隋轻驰摁在地上打……如果隋轻驰不是天王隋轻驰,如果他们从未有交集,如果他们只是这样巧遇在某个酒吧的话,这就是最有可能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事了吧。思绪随着吉他声飘远,不知何时自己已经把一首这么好听的歌唱得支离破碎,他唱完“Somedayyouwillfindme”,然后好像真的被一股泥石流给堵住了嗓子眼,那声“Caught”怎么都上不去……“CaughtbehthendslideInaChampagneSupernovainthesky”隋轻驰接着他破掉的地方唱了下去,像缪斯女神的手轻轻一拨,便把一池死水撩活了。他的声音一出来,真的像在开Unplugged的演唱会。傅错觉得最特别的,是那句ChampagneSupernova,是怎么能唱得这么好听的,带着某种小骄傲,和大甜蜜。间奏的时候隋轻驰睁开眼往他的方向瞥了一眼,在吉他的伴奏声中说:“讲真,这首我太拿手了,是二十万起步的歌,你真的会挑。”傅错想,我谢谢你的二十万了。隋轻驰穿着一件格纹衬衫和黑色长裤,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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