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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第3/3页)
。这次换了萧天掌勺,把排骨玉米炖了汤,煮汤的时候,又把中午剩下的米饭炒了一锅蛋炒饭。两人盛饭盛汤,坐下开吃,一起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自然而然,好像本该就如此。萧天觉得有些恍惚,想起了他们从小一起渡过的无数个周末。他们一起挤在书房里的大桌子上做作业,石头剪子布决定谁去搞吃的,要么煮点儿面,要么去楼下带两份打包的砂锅。等作业写完,就一溜烟地跑到大院里,跟其他同龄的孩子一起踢球,在尘土里跌打滚爬,最后还要顶着身上的擦痕和脏兮兮的球服,被老妈骂得狗血淋头。吃完了自然轮到赵昭洗碗,他很爽快地把该洗的东西都抬到水池边,一边哼着歌,一边洗了起来。原本设想为三人份的排骨汤量很足,吃到撑的感觉很满足,萧天坐在那个不知何处来的破藤椅上,看着赵昭在水池边洗碗的背影。赵昭在他眼中总是最顺眼的,哪怕只是个暮色中模糊了的背影。而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和一个怎么看怎么顺眼的人,相拥入眠,一起起床锻炼,一起做饭轮流洗碗,一起努力工作,也一起娱乐游玩,可以分享共同的爱好,也会包容彼此不同的爱好,不需多言自有默契,不会厌弃也不会猜忌。如果此刻能到永远。萧天又一次地想,他到底喜欢赵昭什么,为什么这种感情能根深蒂固地纠缠至今,对这份复杂而又持久的情愫,他需要做出一些容易理解的解释。他喜欢他偏瘦但是匀称的四肢,喜欢他凸起的锁骨,喜欢长睫毛和翘起来的鼻尖,更喜欢那偶尔露出的与脸孔完全不相符的凶狠装酷表情。而最最喜欢的,是他富有神采的眼睛,似乎总是对世界充满无穷无尽的好奇和热情,那种神采在他自己那冷淡理智的眸子里,从来不曾出现。他宁愿自己迷恋的是皮相,那样的话,总有一天可以冲淡。可除了那之外,除了那种想要拥抱,想要触摸肌肤的欲望之外,还有更多更复杂的欲望,被他一同压抑在心底深处,压抑到近乎遗忘的欲望,复杂得难以辨别,深切得近乎无形。那是征服欲,他想要他依赖他,接受他的照顾和帮助,他想要他看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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