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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6 (第2/3页)
都是具有本部特色的战备干粮,比如奚族的三支队伍,一个皮囊装酒,一个褡裢装肉干,而玄甲卫麾下,一贯携带的都是炒米炒面。那个平纹粗布缝制的袋子里,两升大米,两升麦面,全部预先炒熟。大米一升磨成米粉,一升单独包成一包;麦面则是一升用香油拌过蒸熟,另外一升,六合用好烧酒反复浸透晒干,四合用盐醋浸透晒干,都研成粉末,紧紧包裹。这么一个袋子,就是整整七天的口粮。行军途中,一把炒米粉一把炒面粉掺着吃,恰好又有味儿又能顶饥当饱--有油有盐有醋有烧酒,既不容易坏,吃了身上又有力气。行军口粮平时三个月更换一次,像关外天寒地冻,哪怕放个半年,都可以放心食用。唯一的问题,就是实在不太好下口。毫无防备的小皇子,就被这么一碗味道怪异的干粉呛了个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哎,炒面不是这样吃的的……”元绍袖手旁观,看小儿子咳了半天,才把碗挪到自己面前,倒下去大半碗热水,用勺子细细搅成一碗糊糊。而后往自己碗里倒了大半,给小家伙只剩了大概两勺的量,才开始细细品尝。味道的确有些怪异,不过行军途中也计较不了这么多,总算可以塞进喉咙了不是么?。小十一的忍耐力可远远比不上父皇。刚刚六岁的小男孩儿,在烧酒、油、盐、醋的混合攻击下挣扎了半天,才把这点儿糊糊填巴下去。跟着就眨巴眨巴地看着凌玉城,那小嘴噘得,挂个粮袋绝对不是问题:“师父,你们就吃这个啊……有肉没有……”“有啊!”塞外就是这点好,肉干那是永远不缺的。一袋炒米炒面管了七天的饱,还有三天,吃的就是从奚族民众那里紧急征来的肉干--手指粗,一巴掌长,黑魆魆的肉干放在桌上,小十一好奇地抓了一根,连啃两下,半条肉丝都没有啃下来。元绍摇头叹笑。这肉干算得上马背民族的特色食物了,气候合适的时候宰了牲畜,挑腱子肉一条条撕开风干,富庶的部族事先会抹些盐水,贫穷的只好风干罢了,口味也各不相同。长途行军的时候,又轻便又顶饿,只不过吃起来艰难的程度绝不在炒米炒面之下--“哎呀,别硬啃!”咔的一声,小家伙瞬间苦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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