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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1/3页)
普通一本出来的学生,在人才市场上并没有多少竞争力,投出去的简历多数石沉大海,陆斯年想着,实在不行就找个大厂再实习实习吧,好歹还能再添一笔上去,秋招不了,还有春招。不过此时此刻这些都不重要,小朋友为什么还不加他的微信?今天下了一整天的雨,天不到六点就黑了,陆斯年磨磨蹭蹭从椅子上爬起来,跑去窗边看了看,雨还在下,行人很少,肚子非常合时宜的叫了几声,陆斯年想了想,还是决定出去吃饭。他换好衣服拿上伞,临走之前又瞅了一眼手机,微信依然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陆斯年不由的想,对方该不会根本没看见自己放在伞袋里的小纸条吧,还是丢在哪里了?那可是他生平写过最快的字了,按理说写的挺清楚的,或者就是,看到了但根本不想理,直男?陆斯年叹了口气,有点不甘心,早知道直接问他了。在餐厅一边吃饭一边随手翻翻今天的读者评论,陆斯年除了是一名学生,还是一家小网站的签约作者,写的题材很杂,什么都写,什么都会一点儿,这两年因为耽美市场火爆,陆斯年便也顺大流写起了耽美,又因为是男作者,在原耽圈小有名气,分外得女孩子的青睐,文章也因为风格独特受到很多追捧,出了几本书,勉强有一点收入。然而写作终究不是长久之事,尤其是今年下半年开始找工作以后,陆斯年明显感觉力不从心了许多,好像一夜之间灵感被榨干了似的,写什么都干巴巴的,编辑和他说,他这是缺爱,所以才写不出有爱的作品,陆斯年想,倒也有点道理。可是爱情这种东西,哪儿那么容易找?晚饭之后一般是陆斯年的工作时间,新书的数据不好,连更了一段时间之后,陆斯年觉得再这么更下去也是徒劳,索性放慢节奏好好改一改,找一找自己的问题,但为了保持手感,陆斯年依然坚持每天写着。今天的成文速度很快,不到一小时,已经写完了最新一章,陆斯年写作的习惯向来是隔一天再改,让思绪有一个沉淀思考的过程,所以写完之后他立马关上了码字软件,像是一眼都不能多看。陆斯年在宿舍里绕了两圈,站在阳台的落地镜前反复照了照,自己的确长得挺帅挺高没毛病啊,那小帅哥为什么不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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