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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4 (第3/3页)
r>“那我就唱一首老歌吧,。”副导表示这首歌的伴奏超级好搜,下一秒就找好了音乐,连上音响开始放前奏。白彦跟台下的陆至晖交换了一下眼神,这首歌看似平淡,但其间的感情,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那个明月高照的夜晚,他曾穿着白色的西装,唱给他的先生听。“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直到感觉你的发线,有了白雪的痕迹……”为了省时间,每个人唱的都只有一段,一般副歌结束就下一个了。但白彦左看右看,现在没唱过的人已经很少了,于是他把眼神落到某个穿着隆重的人身上。“咳咳,那我也点下一个了。”下面坐的好多人立即偷偷吸了一口气,生怕叫到自己,不过白彦人好,不像副导一样喜欢大喘气逗他们,而是直接叫了人。“先生,来一个呗?”陆至晖没有唱过歌,起码在白彦的记忆里,他还没听过陆至晖唱完一整首歌。陆晚霁曾经建议他,如果不想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就千万不要叫陆至晖唱歌。所以,到底有多难听,白彦还是很好奇的。不过陆至晖这人终究是个老狐狸,他拿过话筒直接坦白不会唱歌,不过作为补偿,他会为大家吹奏一段口琴。这个提议立即被采纳了,白彦本来想一杠到底,但是刘骥抢在他前面说“没听过大老板的口琴,今晚大家可是有耳福了”,搞得他也不好再说什么。“这支曲子之前跟彦彦合奏过,叫,也叫,相信在座的各位里大多数都听过,也奏得比我好。所以我只能献个丑,大家将就听一下了。”陆至晖的口琴吹得很不错,至少白彦是这么觉得的。乐器自带的深情和他本人具有的沉稳,两种魅力交织在一起,总是让人没有抵抗力。身为把陆至晖拉下水的罪魁祸首,白彦顺理成章地站在台子上帮他举话筒,顺带着,近距离欣赏一下他家先生的盛世美颜。啧,他的男人怎么这么好看啊嘻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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