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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1/3页)
“谢谢,我不要女朋友。”“那男孩子呢?”方牧也问,“女孩子不行,男孩子,行不行呢?”“不知道。”秦弋说,“不是行不行的问题,是喜不喜欢的问题,你懂不懂?”讨论性取向实在没有意义,因为秦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喜欢哪个,他没有很喜欢过谁,小时候跟男生女生都能相处好,也被很多同性异性告过白。他活到24岁,说没有谈过恋爱上过床那是不可能的,男朋友谈过,女朋友也谈过,但是好像没有非谁不可的样子。他大学毕业的时候跟家里因为出国的问题吵了架,一怒之下直接跑到了A市来,这两年公司能开得好,多亏他哥在背后帮着,否则他哪儿住得起这个别墅养得起这只小狗。两年来,他没怎么谈过恋爱,确实也是全心全意地扑在了工作上,本来想着公司也慢慢成熟了,可以考虑考虑找对象了,结果半路杀出一只小傻狗,秦弋不得不承认,比起谈恋爱,他好像对当爹更有兴趣……毕竟这只小狗还挺好玩挺可爱的,还想着找叮当猫给自己的爹要个女朋友,真是条贴心的小秋裤。“哥哥喜欢什么呢?”方牧也显然对秦弋的感情生活很感兴趣,“哥哥喜欢静香吗?”静香?不了吧,她是大雄的,也可能是胖虎的。“不喜欢。”秦弋说。“那哥哥,喜欢野原美伢女士吗?”野原美伢女士是谁?秦弋想了一下,不可置信地问:“你是说那个猥琐小新的妈?”“是蜡笔小新。”方牧也纠正他。“我谁都不喜欢。”秦弋给他弄烦了,一刀切地回答,“你别猜了,赶紧睡觉。”“哦。”安静了几秒,方牧也又不死心地开口:“那哥哥喜欢……喜欢我吗?”才认识两三天,谈什么喜欢不喜欢的,你这小孩好轻浮!“不喜欢,我跟你不熟。”秦弋真的很想安静地酝酿睡意,他怀疑自己再被方牧也问几句,今天就要睁着眼睛到天亮了。这句话显然很有效果,方牧也再没出声,他在被窝里动了动,好像是翻了个身。大概过去了两三分钟,当秦弋正准备运用传统催眠方法——数绵羊,来催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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