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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5 (第1/3页)
这个无耻之人的家伙。他不着痕迹地撇了撇嘴,表情极其轻蔑。吕凤先这个人他没见过,对于他的传闻却有所耳闻。龙啸云上辈子不算好人,但是他这个人起码有原则,哪像吕凤先好色的没下线。趁李寻欢外出的期间,用皮相迷倒了他的知己林铃铃,半引诱的勾搭上对方,各种甜言蜜语让林玲玲误以为对方真的爱她甚深。后来两人结伴杀林仙儿,结果吕凤先一见到林仙儿就失了魂。林仙儿让他杀死林玲玲,他便狠下毒手。这种只注重皮相的爱真是太过廉价。就拿自己举例,即便被林仙儿勾引过,达不到心如止水,但是依旧把持住自己,守住了贞操,绝不做半分对不住林诗音的事情,哪里像吕凤先这般丧心病狂。吕凤先这种low货,龙啸云打心眼里瞧不起他。不过那时候李寻欢是他眼中钉,吕凤先的做法自然是亲者痛仇者快。如今李寻欢、吕凤先尚还年轻,百晓生兵器谱上没能有他们的名字,不过百晓生却放出十年后他们怎么怎么样的话来。在百晓生的保守估计中,李寻欢这个潜力股排在吕凤先前面,这令极为自尊自负的吕凤先十分不服气。今日偶遇李寻欢,胜负欲蠢蠢欲动,当即想与李寻欢一决雌雄。龙啸云与龙小云这对父子对视一眼,纷纷冷笑。和李寻欢比武,怕不是被教如何做人。……【吕凤先乃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五的人物,以银戟技惊四座,号为“银戟温侯”。他喜欢白色,因为白色凸显他风度翩翩。吕凤先为人好色,不过上天还是偏爱他的,给了他勾搭女人的最好利器——上等的容貌奇帅无比。每当遇见美丽的姑娘,英俊的脸庞浮现勾人不施傲慢的笑容,像只开屏的公孔雀,不遗余力地挥发着过剩的雄性荷尔蒙,女人见了他无不脸红心跳,爱慕倾心,献出或纯洁或不纯洁的肉♀体,爱到痴迷爱到心碎。吕凤先原本以为自己是喜欢女人的,直到遇到李寻欢,这个死死压在他头上的武林第三——岁月厚爱的探花郎。男人容颜虽老,却魅力无边,年龄越大越发像醇厚甘甜的美酒,惹人心醉。吕凤先理所当然的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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