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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4 (第1/3页)
眼前这个少年一身的冷郁气息令他无比熟悉,那股子令身为天之骄子的他分外不爽的傲气,除了金无望别无他人。恍然间,王怜花想起上辈子金不换那个无耻小人说过的话,他说金无望原本貌比潘安,他十五岁的时候,女人见他无一不害相思病,整天缠着他要死要活要嫁给他,金无望被缠得没办法静下心来炼武,最后干脆发狠毁去自己的容貌,至此性情大变。王怜花当时只当金不换说笑,就算金不换所言不虚,金无望长得好不好看关他什么事,也就没把这话放心上。如今看来,是自己肤浅了。金无望真特么太好看了!这一世,他与金无望提前十多年见面,竟然有幸见到了未毁容的金无望。王怜花越看少年越心动,心下啧啧称奇,眼神露骨不已。王怜花对自己的样貌可谓十分自信,只觉得普天之下就是沈浪都不能与他一较高下。没想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金无望才是真人不露相的那个,一露相叫他把持不住。摸着良心说,金无望长得比他和沈浪都好看。他的那种俊美,极具男性魅力,是古代美男子的绝对标准,无论搁在哪个朝代都不会变卦。无怪乎金不换说女人见了金无望要死要活的想嫁给他,冲这相貌,他也想嫁,呸呸呸,是娶。诶,一遇金郎误终身!只恨他没早出生十年,碰上金无望。十几年来对女人甜言蜜语油嘴滑舌全使错了地方,蹉跎了人生中最好的年华。在自作孽的情况下,才得以与金无望搞了又搞,介于同情对方找不到对象,以及对方似生猛如虎的强大体魄实在对他的胃口,满足他不足为外人道也的小爱好,鬼使神差下,便磕磕巴巴勉为其难的跟金无望凑合了一辈子。他一直认为金无望能睡到他,是他烧多了高香,十八辈子得来的福气。结果,现实证明,自己不识货。睡了一辈子,才知道自己才是占便宜的那个。“金无望,真的是你?”王怜花眉开眼笑,上前拉住他的手,手背手心摸了又摸。上辈子怎么就没发现金无望的手骨节分明,又细又滑呢?自己实在粗心大意!这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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