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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0 (第2/3页)
一个合格的探员,可这不意味着他连基本的素质都达不到,这也是他没有直接去纽约警局的原因。跟voldemort的谈话时间并不短,毕竟他们的谈话内容大部分是比较学术的,这意味着离天亮之前诺埃尔这些东西的时间也不漫长,第二天很快就来了。诺埃尔上一次来纽约警局的时候比较匆忙,他们的环境是怎么样的他没有过多注意,但是法医办公室尸体排列的模样还是眼熟的,还有同样眼熟的,上次接待了他的那位先生。“我们找亨利·摩根。”因为见过那位法医的照片的关系,诺埃尔倒没有闹出来认错人的笑话,不过就这位先生年轻的面貌仿佛才从学院毕业的外表来说,一般人也不太会把对方跟资料里那个据说十分优秀的法医给联系起来。与其说是法医,这位先生还是看起来更像助手多一点。诺埃尔顺手出示了自己的证件,“fbi。”一般当地的警局其实都不是很欢迎在办案的时候有个什么csi或者bau之类的来介入,但这也分情况,有的也挺欢迎,至于这一回,诺埃尔是不太清楚纽约警局对fbi插手的态度的,因为他们其实是以案件相关人员的身份主动被找上来的,职业习惯地在路上了解了这个案子,然后就成了现在一起破案的情况,毕竟这种案子也是挺恶劣的。刚到纽约的时候是有跟警局的相关人员见过面了,不过那时亨利据说不在,而且由于到的时候是晚上的关系,也算可以理解,以致于直到现在——第二天早上,才又一次地提出要见那位法医先生。那时候是警局的人告诉他们不在的,所以这会儿见到亨利的助手,诺埃尔才还得再说明一遍身份。但其实也就是例行公事罢了,卢卡斯还是知道诺埃尔的身份的,除了这个小组来到警局时便说明的情况这一点以外,纽约警局会知道怎么找上诺埃尔,也多归功于他的提醒。当然,一开始的时候卢卡斯是不知道诺埃尔还是个侧写师的,老实说,得知对方身份的时候他也感到十分意外。由于犯人将心脏送来的时候指名是“亨利·摩根,阿黛拉的友人”这样的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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