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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5 (第2/3页)
/br>血腥气慢慢地溢出容器外,张临嘶叫一声,很高兴能有个让他转移注意力的东西。大蓝瓶伸出手指沾了一点暗红色的鲜血之后,才退开两步,把指尖举到眼前仔细观察着。张临立刻跳到桶沿上去享用他的茶点了。而旁边的大蓝瓶歪着脑袋看向张临,片刻后重新把目光放到自己的指尖上,那一点血液已经开始有了干涸的迹象。他目光有些疑惑,伸出舌头舔掉了血迹。可他突然觉得味道并不好。他确信自己的记忆没有错,这原本应该是他最喜欢的,人类的味道。哪怕是失去了自己真正的躯壳之后,他也曾经用现在这些软弱无力的臼齿咬穿对面那个人类的脖颈,让鲜美的血液流入口腔。他记得不是很清楚了,那记忆并不遥远,但有些混沌蒙昧。从那次之后,他好像突然之间明白过来,人类每一次都奋力挣扎,代表他不喜欢被这么对待。人类也不喜欢侵略、追逐和猎杀。人类喜欢用长而复杂的音调组合来表达情感,因为他们不能散发出信息素,不能用简单快捷的方式交流。人类是一种对生存环境要求极高的生物,他们很容易就会死去——比如说当那种味道鲜美的血液过度流失的时候。这些事情他从很早以前就隐隐约约地知道一些。因为他似乎很容易就能杀死他们,当他取食的时候。只有一个人类除外,他始终活下来了。不,实际上大蓝瓶知道那一定不是人类,因为他身上有种莫名熟悉的味道,来自于他身后那条尾巴。而且他虽然像人类一样脆弱,却很奇怪地不会死。他还教给大蓝瓶一种很奇妙的行为,似乎对于人类而言很亲密的行为。当他们这么做的时候,大蓝瓶会觉得十分愉悦,这种愉悦的程度大概能够与杀戮之中获得的愉悦感相当,乃至更甚。这大概就是人类的喜好——大蓝瓶是这么认为的。现在的情况令大蓝瓶有些惶恐。在面对那个“人类”的时候,他以为自己还是喜爱那种血液的气味的,至少那个人类的血液从未让他反感。但是如今的事实告诉他,他不再喜欢了。他不甘心地仔细舔干净沾过血液的手指,残留的血腥气竟然让他觉得有一点恶心,丝毫感受不出那股甘甜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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