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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7 (第1/3页)
已经救回来了,别难过了啊。”“我跟他相处了九年,我以为对他够关心了,其实一点都不懂他,我真的很挫败……”“不要自责,至少他还活着,活着就会有出路,下一步做什么?去哪儿?你来安排。”“……我要去穆笛家,”祝拾肆略作思索,“但那边肯定有记者,你把我送到离他家不远的地方,先回去,等我处理好了自己会回来。”果然不出所料,穆笛楼下的大院里站着好几个记者,所幸他们不知道穆笛具体的房门号,只能在下面守株待兔。祝拾肆等到夜深人静才从另一道小门上了楼,轻手轻脚在黑暗里找到花盆下的钥匙,小心地靠向那扇木门,然而它并没有上锁,或者说根本没办法上锁。推开门,祝拾肆摸索到墙壁上几乎失灵的电灯开关,锁头出现在门边,摔成了几块零件,暗红色的血迹从狭窄的玄关到逼仄的客厅,面积逐渐增大,打翻的麻将桌反扣在地上,干掉的血泊里散落着碗筷,充电器,蚊香和一把并不锋利的菜刀,以及剩了小半瓶的桃子汽水。祝拾肆踩着浅浅的血印,来到穆笛的卧室,从他所说的枕套里翻出了一部沾着血的手机。备忘录最新一条写于昨晚十一点。“二百五十万,250,呵,多讽刺的数字,不过我终于要解脱了,再也不用被这个可恨的数字嘲讽了,再见,无聊的世界。”黑暗的卧室里,手机屏幕是唯一的光源,祝拾肆默念着上面的黑字,打开了下面第二条备忘录,时间是昨晚的十点五十。“就算我是个一无是处的废物,一只任谁都能践踏的蛆,也有想要守护的人,对不起啊,我的决定一定会让这个人失望,但是至少在我离开前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我没有出卖他。”祝拾肆的瞳孔紧紧地颤了颤,备忘录中的“他”字藏在凝结的血迹下,光标在句号后不停闪烁,祝拾肆用干净的手背摩擦屏幕,备忘录在来回触碰下变成了时间倒序,置顶的那一条出现在祝拾肆眼前,它写于前年。里面没有文字,只有上百张照片,照下的是穆笛的日记,祝拾肆一一点开这些手写的日记,最早的追溯到了十一年前。那年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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