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夫原来是忠犬_分卷阅读1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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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4 (第2/3页)

二十来罐,要现做的话,也得半个月后才能卖。

沈宁直接跟伙计说自己拿不出那么多,伙计一脸的为难,离开时掌柜的可说了,一定要多买一些回去的!

不过沈宁没有那么多,他也没有办法,就先把剩下的都买下来了,沈宁想了一会儿,最后干脆跟唐彦修打了个招呼,跟着马车一起去镇上了。

他还得跟掌柜的好好谈谈才行。

马车一路往前行驶,比起他乘坐的牛车来说,这马车可快多了,不到一会儿,就到了镇上,停在了酒楼的后门。

掌柜的听说沈宁也来了,顿时就走了出来,沈宁跟着马掌柜往里走,余光瞥了一眼大堂,大堂里的人都在吃早点,早点与往常并没有区别,面食,还有包子等,唯一不同的是大多数人的桌上都多了一小碟豆腐乳。

别看那豆腐乳每个碟子里只有一块,就这一块,可就要两文钱呢!虽然这两文钱对于普通农户人家来说是有点贵,但是镇上的人不缺这点钱,更何况能尝个鲜,味道又着实不错,还有这酸萝卜,也有味!

马掌柜注意到了沈宁的目光,也往外看了一眼,同时也有点惊讶沈宁一个夫朗跟他谈生意竟然一点也不怵场。

是的,夫朗,在这里,成了婚的哥儿都叫做夫朗,当然叫哥儿也行,农户人家并没有这么多说法。然而沈宁身上的印痣并没有改变,又是做哥儿打扮,马掌柜就以为他是未成婚的哥儿,没想到这一打听,竟然是成了婚的,还嫁给了个病秧子!

不过,个人有个人的缘法,马掌柜当下最想的,是怎么用沈宁做出来的豆腐乳赚钱。

沈宁也不知道马掌柜在心里YY他成没成婚的事情,他看着外面的景象,双眼放光。

但沈宁的目标并不在这里。

豆腐乳这个东西,虽然说味道好,也容易储存,但同时的,对于大户人家来说,这个东西容易吃腻。

所以,沈宁一开始想卖的就不是这些个有钱人,而是最普通的农户。卖给酒楼,也是为了让大家知道有这么个东西而已!

不过现在看来,应该不是这样?

听着马掌柜说豆腐乳不仅可以就这么吃,用来做菜风味也是极好,他把这东西推荐给了他的东家,东家要了一些去给那些贵公子读书人们尝了尝,都觉得这东西大有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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