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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第1/3页)
了庄烨,原来这个脆弱的年轻人每次临近崩溃都能反弹。性格腼腆害羞,却也有把人逼入死角的能力。他承认他不该爱“启明”,比起理智地放手,非要弄清“启明”是不是沈汉。沈汉笑起来,紧张让血流加快,胸腔**。他听见自己带着笑意的平缓回复,“十分钟后碧茵河桥边见。”通话随之被切断。沈汉深吸气,奔跑起来。通讯器被开到语音模式,“接通新都戍卫团团长,用我专用的求助信号。”一路的石砖建筑飞快掠过,灯红酒绿,缤纷灯牌,他像一只熟悉繁华都市的猎豹穿梭在各色光影下。两分钟。两分十秒。提示音“嘀”一声,系统音通知,“通讯已接通。”两分十三秒。没时间多说,沈汉语速飞快,声音散在风里,“帮个忙,让巡视卫军等我一分钟。”三分十三秒。一声马嘶撕破夜幕,新都戍卫团巡视卫兵每天早、中、晚、午夜四次巡城,队列末尾,坐骑开始骚动。新都作为首都,至今保持骑兵骑马巡城的传统。市政厅上个世纪就争论过是不是要与时俱进,改用机器马代替活马,这提案提过一百次就被驳回过一百次。用别处罕见的真马巡城是新都人的骄傲,象征着科技时代的复古浪漫。“长官,有人!”“带他过来。”金色长火炬的光下骏马扬蹄,沈霄勒马转圈,银边黑披风旋出利落的弧度。“长官,是您弟弟!”卫兵惊呼。沈汉扑向前,靠在沈霄的马上,一手搂住强壮的马颈,那不让人碰只认沈霄的暴烈黑马竟也顺从忍耐。黑马如缎子般油亮的皮毛上,沈汉胸膛起伏剧烈,喘笑着招呼,“真是个美丽的夜晚啊,沈长官。”生得和他哥哥相似却温和许多的眼睛巡阅过整队卫兵,停在一个与他身材发型都相仿的人身上。就在同一刹那,不必追随沈汉目光,如同有心电感应,沈霄刀锋似的视线转到那个人身上,马鞭指去,“你,脱你的制服,下马。”庄烨穿着便服,被一个又一个散发酒气发出迷糊欢笑的寻欢者擦过肩膀。女人们咯咯娇笑,男人们放声唱着不成调的去掉,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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