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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76 (第2/3页)

只有简岳深知读书的妙处,所以他是唯一一个听得十分认真的。也是十年后,他们村中唯一一个考上乡试的考生。

简岳越过乡试,城试,省试,总算是拿到了进京赶考的通行证。

他壮志踌躇地住入了一家旅店,旅店里住的皆是入京赶考的秀才,大多是一些非富即贵的世家公子和身着绫罗绸缎的纨绔子弟,简岳与他们自然是无话可说。

而那些与他一般的,出身于偏远县城的寒门子弟,又是满心满眼的愤世嫉俗,伤秋悲月,他也只好拂袖而去。

他自认为自己是其中最为厉害,最有可能考中状元之人。平日里,吟诗作对时,他也力争头魁。

他这般自视清高,目空一切,自然就引来了一些人的不满。再加上初试时,他又位居榜首,更是十分引人注目。

而在复试当天,几位平日就与他相看两相厌,有寄托着父母望子成龙的期望的公子哥就偷偷贿赂了考官,故意让考官将他的排名写到了最次等,又托了几个专门的打手,打断了他的一只腿,并将受伤的他丢在一个破败的老巷子中。

简岳待他们走后,方才睁开了自己的眼,挣扎的向前,想要去参加早已结束的会试场地赴考。

他拖着一条断腿,就只能匍匐前进,久而久之,身上就沾满了烂泥,十分狼狈。

简岳却浑然不觉,只顾着咬着牙,继续向前爬行。他的身上布满了还未来得及处理的伤口,又一直被雨水冲刷着,很快就感染发炎了。

他发着烧,头晕眼花的,很快就尝到了血腥味。

他终于在到达长安城最为繁忙的那条主干街道时,忍不住晕了过去。昏迷时,映入眼帘的最后情境是一双黑色的长靴。

他醒来后,就发自己躺在一间温暖的小屋中,床上挂满了红绫。

简岳□□着身子,伤口皆已经涂上了药膏。

简岳闻了闻,是之前曾听他人吹嘘过的金疮药,那人似炫耀一般,用指尖抠出了一点,耀武扬威的转着圈,身旁围着几个满眼羡慕的穷人,没志气的跟着他转圈,捧场吹嘘。

简岳无端的有几分想笑,自己现在身上也是涂满了这些药膏,跟不要钱似的。

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就在这时,从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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