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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6 (第2/3页)
br>傅琅不知道自己的耐心原来也可以这么好。不带喘气儿的一五一十全跟顾而立讲清楚了。没遇见顾而立之前,他半年都说不了这么多废话。沈烈是他爸的学生。他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小有名气,给各种杂志约稿。出个人的画集。沈烈画画,是老天爷赏饭吃,画什么都有一股子邪气。他天生身上就有艺术家离经叛道的气质,没有束缚的那种不羁。傅昌民教的是他们的选修课。沈烈大二选了一门法律基础,因为逃课挂掉了。全班有仨人没过,每周二来家里交一次作业。那会儿傅琅上高中,对沈烈一见钟情。因为对于他来说,沈烈像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人,开朗热情,艳丽得仿佛热带花朵,美丽却有毒,对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是傅琅从来没有接触过的那类人。见过一面后,从傅昌民不经意的谈话中得知沈烈喜欢画画,于是他就买了沈烈的画集,一个人的时候默默欣赏。再后来傅昌民生病,班里组织同学来看他。沈烈也来了。那天他在医院里帮沈烈倒水,趁着没人,沈烈紧紧抓住了他的手,跟他保持着暧昧。于是好感升级为暗恋,傅琅默默喜欢着沈烈。不咸不淡的恋了五年。沈烈的特立独行,成为了傅琅学习的对象。沈烈的不羁放纵,是那时候他作为一个十七八岁少年,最渴望的生活状态。但是,他被沈烈身上的这种特质所吸引,后来也因为这种特质而放手。五年后的一个暑假,沈烈失恋了。失恋后过来找傅琅。傅琅几乎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俩人在一起两个月,两个月后,沈烈主动提出分手。他说,我要去法国进修。他说,爱不应该是束缚,爱应该是一种被放大的自由。他说,你放我走吧。傅琅心里突然有一种感觉,自己像是被沈烈当做一个沉闷的假期一样,就这么度过了。在那个沉闷的假期,他干的最多的就是帮沈烈挤颜料。然后就坐在一旁默默的看着他画画,一天下来,也沾了一身油彩。于是,在沈烈临走前,傅琅决绝的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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