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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4 (第3/3页)
的第二位写任何字都用钢笔的男人。忘了是哪本书里提到过,喜欢用钢笔的男人比较追求完美,因为钢笔用不好很容易弄成一团糟,只有追求完美的男人才耐得下心去练钢笔字。这么说倒真符合,顾疏就是个比较龟毛的男人。殷朝暮想着想着,就笑出声。“洗完了?”“嗯,今晚姚小姐不回来吗?”“她不回这里。”顾疏放下手里的钢笔,夹了个便笺放在正看的那一页做书签,然后把书合上抬起头,笑得若有深意:“放心,她就是回来你也有地方住。楼上客房,我带你去。”听到自己睡客房,殷朝暮心里稍稍一宽,随后又有点失望。倒不是说多想和顾疏一起睡,而是照两人这一天的相处模式来看,那家伙绝不会放过这么个大好机会!他甚至想好要如何推辞,突然听到人家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就如同一拳砸在棉花堆,憋屈得很。顾疏比他想的还有素质,站起身当先一步上了楼,打开客房的门:“你好好休息……脖子还疼么?”“没事。”殷朝暮覆上自己侧颈摸了摸,手下皮肤并不光滑,似乎有一个印子留了上去。“那好,房间里放了两本,你可以看看,早点睡。”顾疏说完就伸手去帮他关台灯。“等等,我自己来就可以。”顾疏微笑:“这么客气干什么……还是不放心?你可以锁门,我说过,你不喜欢我什么也不会做。你也知道,我从来不骗你的。”殷朝暮觉得自己脸红了,却仍没有轻信,迟疑了下慢吞吞开口:“我自己关就好。你出去吧。”顾疏挑眉,显然也没料到这人心智这么坚定,只得惋惜地退出去。午夜,殷朝暮口渴起身,他记得二楼顾疏房间顶头的过道就有一个饮水机,于是打开门走出去。这一天发生了太多事,他困倦不已,迷迷糊糊喝完水往回走,突然意识到旁边正在经过的房间里亮着灯,还隐约传出断断续续的声音。本来,他是绝不会去探听他人隐私的,但他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于是犹豫再三,最终没把持住,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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