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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连李貅都斗不过他,现在“占了理”,更加要上天了,一副幼稚得不行的样子,指挥得我团团转。我最开始答应和他交往,是想让自己死心,顺便惩罚一下他。我当惯了律师,连思维也是律师的思维,别人对不起我,我不一定要赔偿,只要他受到惩罚也是一样的。但事情的发展似乎渐渐偏离了我的本意。他好像抓住了这一丝可能,然后不断地搞出新的事件,我没办法再坚持自己的态度,只能被他牵着走。像今晚上这样的事,就算我铁了心不理他,他只要把左脸上的指印往我面前一凑,我就不能再凶下去了。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的。只要不是涉及到生死的恩怨,如果没有真正绝交到老死不相往来,而是继续呆在一起,住在一起,日积月累地相处下去,各种琐事、突发状况会一点点打磨掉你的锋芒,最终两个人又会回到最初的样子,只是心中还是梗着一根刺,时不时地出来刺痛你一下。朋友是这样,夫妻是这样。但我不想这样。-回到郑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管家大概以为是自己多嘴搞出了大事,忧心忡忡的样子等在门口,我一看他,他的目光就躲躲藏藏的。据郑敖说,因为他“去得急,只带了两辆车”,回来也是两辆,我和郑敖坐在前面一辆,车上只有个司机,郑偃他们都在后面,是辆面包车,我看郑偃下来的姿势十分别扭还觉得奇怪,结果他把车门一拉开,里面三个人坐成一排,分别抓住羊驼的脚和脖子,抱着羊驼,让它横躺着,羊驼一脸无辜地看着我。这几个保镖都是年轻小伙子,嘻嘻哈哈的,最后一个下来笑着抱怨:“这只草泥马踢了我几十脚。”“吵什么。”郑偃年纪不大,却像个小老头一样训斥他们。郑敖跟受了重伤一样,一面走还一面把身体压在我身上:“小朗,我脚疼……”我真想知道我那一巴掌是不是灌注了内力,为什么他能在这一个小时里把全身上下都疼了个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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