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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洗澡的时候都不喜欢我碰他,他才几个月,什么都不懂,就已经有这样的条件反射。我一点点接近他,让他习惯我。小孩子大概天生有忘记坏事情的本能,他很快把我当成了他的爸爸——也可能是妈妈,整天腻着我,稍微放一下就哭,睡着了还抓着我的衣领不肯放手,那时候我还住在我前一所房子里,哪里有点乱,邻里却很热心,帮了我不少忙。她们都说我太娇惯他了。但我很喜欢他。那么小,软软的一团,浑身奶香味,什么都不懂,你对他好,逗他一下,他就咯咯地笑,整天除了吃就是睡,手臂像莲藕一样白白嫩嫩的,头发细软,琥珀色的眼睛清澈无比,我在地上铺了地毯,给他买了个小恐龙的连体衣,他穿着在地上爬来爬去,拿到什么都往嘴里塞。我跟李貅说我决定留在这个城市,我不想回去了。但我心里清楚人生没有绝对,我没有问过郑敖的消息,不知道他现在和叶素素结婚了没有,有没有自己的孩子。我怕他发现睿睿,我给睿睿起的名字是许睿,但我心里清楚他的父亲是谁。他长大之后也许会怀疑自己的身世,怀疑自己不会有个这么平凡的父亲。如果他一辈子注定是要做大事的,我把他从北京带出来,到底是对他好,还是把他的起点硬生生压低了?叶素素并不是坏人,她也许会好好对待睿睿,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不过现在想这些还太早了。睿睿把头埋在我肩膀上,蹭了一会,嗅了嗅我头发:“爸爸。”“怎么了?”我拍了拍他的背,他吃过饭也看过书,应该睡午觉了,他天生有扇子一样的睫毛,非常好看,头发细软墨黑,皮肤白得像牛奶,让人想要咬一口。睿睿在我怀里蹭了蹭,找了个舒服的姿势,伸手抱住了我脖子。“爸爸,我最喜欢你了。”-我把从院子里剪来的向日葵插在花瓶里,我的书店靠近学校,买书的多是小女生,天生喜欢花,最近门口的两丛绣球花开完了,我准备补种几棵虞美人,可是花店那边一直没空,我准备明天自己开车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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