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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2 (第1/3页)
。演员的经历、知识,全是想象来源,一味演戏演戏是不行的。同时,演员还必须要保有孩童一般的想象力。孩子可以把扫帚想象成战马,可以把木棍想象成利剑,演员也要。何修懿很感谢左然——帮他找回并维持了孩子一样的纯和真。再演一回,过了。……在接下来的剧情中,余美丽被领导揭发,他被戴上兔子耳朵、兔子尾巴游街。“红卫兵”用棍棒强行命令他学兔子动作,蹦跳过街。拍这段时,何修懿再一次遇到了些困难。片中余美丽已经游街一天。他早已跳不动,然而,在棍棒的驱使之下,他还是强撑着,一下、一下,拼命地跳。何修懿的感觉不对。没有那种精疲力尽的感觉。虽然他努力地装出虚弱轻盈的样子,镜头却是不会骗人。任何观众只要仔细去看都会觉得,何修懿只是在故作虚弱之后忽然用力一跳,而不是在当真勉强自己抬腿。左然反复拍了多次,一直NG。“左导,”何修懿说,“我想……出去跑步。”“……嗯?”“我跳不出对的感觉。”何修懿说,“这是今天最后一场,拍完收工。我想,如果真的精疲力竭,应该就能一次过了。就算不一次过,也不会一直NG。”“……”“行么?”“那我陪你。”“啊?”“哪能让你一个人跑。”“哦……”为了尽快“精疲力竭”,何修懿还背了个包,包里装了五瓶矿泉水,沉甸甸的。为了防止互相撞击影响跑步,何修懿将矿泉水捆在一起用布包着。左然竟然也陪着他。他们两人绕着“文革大院”长跑。并非慢跑,速度挺快,毕竟长跑目的不是锻炼身体,而是“折磨”自己。左然体力超人,可何修懿也并不差。他每天都锻炼身体,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应对高强度的拍戏——发声正确,动作也不变形。跑了一千米后,何修懿开始喘,到了三千米时,何修懿终于是累得不太行了。学生时代何修懿也每年参加长跑比赛,还能得到名次,但是那些需要提前几天预跑、准备,不能上去就跑,何况此时他还背着五瓶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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